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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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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抚养人如何确定财产分割

何** 辽宁-鞍山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2.07 13:52:20 353人阅读

抚养人如何确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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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抚养人在财产分割中的相关问题,这里给大家讲讲几个要点:
1.法定继承里的财产分割情况
在涉及遗产继承的时候,被抚养人通常指的是那些依靠死者生前抚养,同时自己又缺乏劳动能力,并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打个比方,如果老人去世了,他一直抚养着一个残疾且没有收入的亲属,这个亲属就是被抚养人。在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时,对于生活上有特殊困难,而且缺乏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是应当给予照顾的。比如说,其他继承人可能平均分配到一定份额的遗产,而这类被抚养人可能会分得相对多一些,就是为了保障他们后续的生活。
2.离婚财产分割时和被抚养人的关系
当夫妻要离婚,需要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得考虑到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被抚养人的抚养需求。通常情况下,会适当保留一部分财产份额或者财产权益,用来保障子女未来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举个例子,可能夫妻双方会商量好,把房子的一部分份额约定归子女所有,或者预留一笔钱作为子女的专项基金,这样就算父母分开了,孩子的生活也能有一定的经济保障。
总之,具体怎么进行财产分割,还是得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操作,这样才能切实保障被抚养人的合法权益。

2025-02-07 17: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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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抚养人在财产分割中的相关问题,下面给大家讲讲要点:
1.法定继承里的财产分割情况
在涉及遗产继承的时候,被抚养人通常指的是那些依靠死者生前抚养,而且自身缺乏劳动能力,同时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比如说,一些年老体弱、没有收入来源的老人,或者是未成年的孩子等。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时,如果被抚养人生活上有特殊困难,并且还缺乏劳动能力,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应当对他们给予照顾。这样做是为了保障他们在失去抚养人的情况下,还能有一定的经济来源维持生活。
2.离婚财产分割涉及被抚养人的情况
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必须要考虑到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被抚养人)的抚养需求。通常来说,会适当保留一部分财产份额或者财产权益,用来保障子女以后的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举个例子,夫妻可能会协商把部分房产份额约定为子女所有,或者预留一笔钱作为子女的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各种花费。

总之,具体怎么进行财产分割,得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来定,而且一定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被抚养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生活中不至于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陷入困境,能够健康、稳定地生活和成长。

2025-02-07 17:0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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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财产分割的事儿里,被抚养人的相关问题得搞清楚,下面给大家讲讲要点:
一、法定继承时的财产分割情况
要是碰到遗产继承这档子事儿,那得知道啥是被抚养人。简单说,就是那些以前靠死者养活,自己又没劳动能力,还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在按照法律规定来继承遗产的时候,要是被抚养人生活特别困难,而且自己没办法出去干活挣钱,那在分遗产的时候,就得对他们多照顾照顾。比如说,可能会在分配份额上给他们多一点,让他们以后的生活能有个基本保障。
二、离婚时财产分割涉及被抚养人的情况
夫妻要是闹到离婚,分共同财产的时候,得考虑到孩子(也就是被抚养人)的抚养需求。毕竟孩子还小,得有足够的钱生活、上学、看病啥的。一般来说,会留一部分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出来,专门给孩子用。比如说,把房子的一部分份额直接定成孩子的,或者存一笔钱,作为孩子的专项基金,就怕孩子以后没钱花。
总之,具体怎么分财产,得看实际情况,还得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办,这样才能保证被抚养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5-02-07 15:0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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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抚养人在财产分割中的相关问题,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法定继承中的财产分割
在涉及遗产继承的情况下,被抚养人有着特定的界定。具体而言,是指那些在死者生前依靠其抚养,同时自身缺乏劳动能力并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例如,一些因残疾而无法正常工作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亲属,就属于此类被抚养人。
在进行法定继承时,法律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给予了特殊的照顾。这是因为他们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更多的财产支持来维持生活。比如,一位年老体弱且无其他收入的老人,在遗产分配时就应当得到适当的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二、离婚财产分割时涉及被抚养人
夫妻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需要充分考虑到未成年子女(被抚养人)的抚养需求。毕竟,子女的健康成长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基础。
通常,会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来保障子女的权益。比如,可能会将部分房产份额约定归子女所有,这样子女在未来就有了稳定的居住保障;或者预留一定金额的存款作为子女的专项基金,用于支付他们未来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各项费用支出,确保他们的生活和成长不受太大影响。
总之,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被抚养人的合法权益。

2025-02-07 13:58:20 回复

您好!
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回答如下:
《婚姻法》第36条第
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些有关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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