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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伤了怎么赔偿

杨** 四川-德阳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2.07 16:18:39 346人阅读

工伤了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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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得做工伤认定:单位得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或者被诊断出是职业病的那一天起,30 天之内,把工伤认定申请交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那儿。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只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且得到同意,申请的时间就可以适当地延长一些。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前面说的那样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工伤职工或者他们的近亲属,还有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的 1 年之内,是可以直接把工伤认定申请交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
2. 劳动能力鉴定:等治疗完伤情,相对稳定了之后,如果存在残疾,并且影响到劳动能力了,就应该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他们的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提出申请,并且得提供工伤认定的决定,还有职工工伤治疗的相关资料。
3. 赔偿计算方面: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里规定的那些赔偿项目和标准,来计算赔偿的金额,像医疗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伤残津贴等等这些。
4. 协商与索赔: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商量赔偿的事儿,如果商量不拢,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2-07 16:5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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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单位得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或者被诊断出、鉴定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30 天之内,把工伤认定申请交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那儿。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只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且得到同意,申请的时间就可以适当地延长一些。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前面说的那样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工伤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还有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的 1 年之内,就可以直接把工伤认定申请交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2. 接下来是劳动能力鉴定。等治疗之后伤情相对稳定了,要是存在残疾,并且影响到劳动能力了,那就得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提出申请的,同时还要提供工伤认定的决定以及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3. 然后是赔偿计算方面。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里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来计算赔偿的金额,像医疗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伤残津贴之类的。
4. 最后是协商与索赔。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商量赔偿的事情,如果商量不拢,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2-07 16:5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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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咱们得明确工伤认定这件事。单位,得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起,或者被诊断出、鉴定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30 天之内,把工伤认定申请交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那儿。要是碰到特殊情况,只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上去并且得到同意,申请的时间就可以适当地延长一些。要是用人单位没按照前面说的那样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工伤职工或者他们的近亲属,还有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天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天起,1 年之内,就可以直接把工伤认定申请交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2. 接下来说说劳动能力鉴定。等治疗了一段时间,伤情相对稳定了,并且出现了残疾,对劳动能力也产生了影响,这时候就应该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他们的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提出申请,同时得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以及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3. 再来说说赔偿计算。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出来的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规定的那些赔偿项目和标准,来计算赔偿的金额,比如说医疗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伤残津贴之类的。
4. 最后说说协商与索赔。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商量赔偿的事情,如果商量不拢,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的裁决不服气,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2-07 16:5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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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伤认定步骤:
    - 单位方面,务必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起,或者被诊断出患有职业病的那一天起,30 天之内,把工伤认定申请递交给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倘若遇到特殊状况,只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获得同意,申请的时间期限就可以适当地往后延长。
    -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前面所说的规定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又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的时间内,有权利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事宜:
    - 当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并且存在残疾情况,对劳动能力产生了影响时,就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工伤职工本人,或者是其近亲属。他们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还得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以及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3. 赔偿计算依据:
    -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各项赔偿项目和标准来计算赔偿的金额。这些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伤残津贴等等。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不同的鉴定等级而有所差异。
4. 协商与索赔途径:
    - 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工伤职工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是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2-07 16:41:05 回复

收受礼金,与正常的礼尚往来相差不多,如
A方办婚事收
B方1000元,B方办婚事时A方回礼1500元或2000元的,应视为正常礼尚往来。如果回礼金额是礼尚往来数额的几倍或几十倍的,收受回礼的人可能就有的嫌疑了,但前提是的主体要符合规定。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影响力,趁机敛财,达到相关法律规定数额的,涉嫌罪。例如某领导给子女办婚事,某下级人员或服务对象送去礼金几百元甚至上万元的,某领导构成行为,收受礼金数额在30000元以上时,涉嫌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节庆收受礼金的,是行为,应退还给送礼的人,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退还的,应向组织说明,做好清单,并上交收受的礼金,否则,按行为立案查处。


一、和正常接受赠予有什么区别
(一)的性质是一种犯罪行为,又称为罪,即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对于罪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意思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3、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罪的认定。
(二)与正常赠予的区别正常的赠予行为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另一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与正常赠予最大的区别是,一个是犯罪行为,一个法律行为。前者是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者是普通身份的民事主体,无条件或附条件的赠予行为,该行为是合法的。
二、罪能适用缓刑吗罪缓刑的适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2、国家工作人员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3、国家工作人员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4、对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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