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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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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吗

刘** 内蒙古-阿拉善盟 彩礼咨询 2025.02.07 10:07:04 347人阅读

同居后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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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来讲,要是双方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男方就有权利让女方把按照习俗给的彩礼给还回来。就比如说,男方在同居之后退婚了,通常情况下女方得把彩礼退还。不过,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一起生活花的钱比较多,并且这些钱是用于共同经营之类的情况,那在退还彩礼的时候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掉一部分。另外,如果彩礼已经拿去买了共同生活用的东西,而且这些东西都已经用掉了,一般就不用再退还了。到底要不要退还彩礼以及退还多少,得把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彩礼的数额大小还有当地的风俗习惯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总而言之,女方在男方退婚之后,就得按照实际的情况把相应的彩礼给退还回去。

2025-02-07 13: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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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来讲,要是双方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男方就有权利让女方把按照习俗给的彩礼给还回来。就比如说双方同居之后男方又要退婚,通常情况下女方是得把彩礼退还的。不过,如果在双方同居的这段时间里,共同生活的消费支出比较大,而且这些钱是用在共同经营之类的事情上,那在退还彩礼的时候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减一些。另外,如果彩礼已经被用来买共同生活用的东西,并且这些东西都已经用掉了,一般就不用再退还了。到底要不要退还彩礼以及退还多少,得综合考虑好多方面的因素,像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彩礼的数额大小,还有当地的风俗习惯之类的。总而言之,女方在男方退婚之后,就得按照实际的情况把相应的彩礼给退还回去。

2025-02-07 13:2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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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层面来讲,要是双方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男方就有权利要求女方把按照习俗给出去的彩礼给返还回来。当男方在同居之后提出退婚,通常情况下女方是应该把彩礼给退还的。不过嘞,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一起生活的消费支出比较大,并且这些支出是用于共同经营之类的情况,那在退还彩礼的时候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除一些。另外,如果彩礼已经被用来购置共同生活的物品,而且这些物品都已经被消耗掉了,一般就不用再返还了。到底要不要退还彩礼以及退还多少彩礼,这得综合各种因素来考虑,比如说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彩礼的数额大小、当地的风俗习惯等等这些方面。总而言之,女方在男方退婚后,一定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退还相应的彩礼,不能一概而论,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25-02-07 11:5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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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条文来讲。要是双方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男方就有权利让女方把按照习俗给的彩礼给返还回来。当男方在同居之后提出退婚,通常情况下女方是应该把彩礼退还的。不过嘞,如果在双方同居期间,一起生活的消费支出比较大,并且这些支出是用于共同经营之类的情况,那在返还彩礼的时候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除一部分。另外,如果彩礼已经被用来购置共同生活的物品,而且这些物品已经被消耗掉了,一般就不用再返还了。具体到到底要不要退还彩礼以及退还多少彩礼,得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虑,比如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彩礼的数额大小,还有当地的风俗习惯等等。总而言之,女方在男方退婚后,一定要按照实际的情况来退还相应的彩礼,不能随意而为,得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才行。

2025-02-07 11:31:29 回复

彩礼虽然有可能增进男女双方的感情,但并不能使双方的关系保险可靠、“一锤定音”,有的恋人在收受了彩礼后仍会与对方分道扬镳。订婚当天分手,男方能否要回彩礼呢?给付彩礼的一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收受彩礼的一方返还彩礼呢?
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提醒那些因给付和收受彩礼的年轻人,如果因彩礼而发生纠纷,应当认真学习法律,对号入座。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
(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
(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予以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返还其彩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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