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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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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吗

廖** 甘肃-定西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2.06 18:09:08 316人阅读

赠与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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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当把东西赠与出去之后,要是财产已经完成了转移,那再要回来就比较困难。

要是赠与的财产,它的权利还没有转移,就像一些动产还没交付给对方,或者不动产还没办理过户登记这些情况,那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不过,要是财产已经顺利完成了转移,按照法律的规定,在以下这些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哟。其一,就是受赠人严重伤害了赠与人,或者是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其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却没有去履行;其三,就是受赠人没有按照赠与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去做。

除了上面所说的这些法定的情形之外,一般是不能随随便便就把赠与的东西要回来的。要是大家在这方面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就可以进一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

2025-02-06 21:0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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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当把东西赠与出去之后,要是财产已经转移了,那再要回来就比较难。

要是赠与的财产权利还没转移,就像动产还没交付,不动产也没办理过户登记这些情况,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不过,要是财产已经完成了转移,按照法律的规定,在以下这些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其一,就是受赠人严重伤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其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却没有履行;其三,就是受赠人没有履行赠与合同里面约定的义务哟。

除了上面所说的这些法定情形之外,一般是不能随随便便就把赠与的东西要回来的。要是你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就可以进一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

2025-02-06 20:5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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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当把东西赠与出去之后,在财产完成转移这个阶段,再想要回就比较困难。

要是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没有进行转移,就像那些动产还没交付出去,不动产也还没办理过户登记之类的情况,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利撤销赠与的。

然而,要是已经把财产给转移完了,按照法律的规定,在以下这些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其一,就是受赠人狠狠地侵害了赠与人,或者是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其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的义务,但是却没有去履行;其三,就是受赠人没有按照赠与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去做。

除了上面所说的这些法定的情形之外,一般是不能随随便便就把赠与的东西要回来的。要是大家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就可以进一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给咱们提供更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2025-02-06 19:2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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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当把东西赠与他人后,在财产完成转移这个状态下,再想要回就比较困难。

要是赠与的财产权利还没发生转移,就像动产还没交付给对方,或者不动产还没办理过户登记等这种情况,赠与人是有权利撤销赠与的。

然而,一旦财产已经完成了转移,按照法律的规定,存在以下这些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其一,要是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是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那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其二,假如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没有履行,这种情况下赠与人也能撤销赠与。其三,当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同样可以撤销赠与。

除了上述法定的这些情形之外,一般是不能随随便便就把赠与的东西要回来的。如果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想要获取法律上的帮助,那就可以进一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给出合适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2-06 18:51:59 回复


一、已经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吗(即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即行使赠与人撤销权。赠与人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赠与人不可行使撤销权: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公证性质的。
(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2、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已经赠与的东西要回的后果是什么(即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一)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就任意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不具有溯及力,在撤销前已交付的财产,赠与人不得请求受赠人返还。
(二)法定或者授权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对法定撤销权和授权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具有溯及力。赠与撤销后,如果赠与合同尚未履行,其效力在于免除赠与人履行之责,如果赠与合同已部分履行,则未履行部分不需要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应依法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已全部履行,其效力则表现为使受赠人取得的所赠财产失去原有的合法依据,受赠人应当依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返还财产。具体而言,在实践中此种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赠与尚未履行,即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人一经行使撤销权,则使赠与关系消灭,即赠与一经撤销即视为自始无效,赠与人不再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2、如果赠与标的物已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此时则只能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权人撤销赠与也使赠与关系消灭,受赠人取得赠与物所有权则失去法律上的依据,受赠人应依所有物返还或者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或者继承人返还受赠的财产。返还的财产应当是自有撤销原因之日起尚存的赠与利益,包括赠与物及其所生孳息。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如果受赠人没有履行赠与合同中的义务,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受赠人应当返还受赠的财产。


一、已经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吗(即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即行使赠与人撤销权。赠与人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赠与人不可行使撤销权: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公证性质的。
(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2、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已经赠与的东西要回的后果是什么(即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一)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就任意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不具有溯及力,在撤销前已交付的财产,赠与人不得请求受赠人返还。
(二)法定或者授权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对法定撤销权和授权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具有溯及力。赠与撤销后,如果赠与合同尚未履行,其效力在于免除赠与人履行之责,如果赠与合同已部分履行,则未履行部分不需要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应依法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已全部履行,其效力则表现为使受赠人取得的所赠财产失去原有的合法依据,受赠人应当依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返还财产。具体而言,在实践中此种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赠与尚未履行,即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人一经行使撤销权,则使赠与关系消灭,即赠与一经撤销即视为自始无效,赠与人不再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2、如果赠与标的物已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此时则只能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权人撤销赠与也使赠与关系消灭,受赠人取得赠与物所有权则失去法律上的依据,受赠人应依所有物返还或者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或者继承人返还受赠的财产。返还的财产应当是自有撤销原因之日起尚存的赠与利益,包括赠与物及其所生孳息。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如果受赠人没有履行赠与合同中的义务,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受赠人应当返还受赠的财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子女如果违反赠与合同约定,或不履行赡养父母法定义务。父母可以申请收回过户的住房。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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