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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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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明不支付抚养费还能再要吗

徐** 广东-湛江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2.06 08:53:45 472人阅读

离婚协议写明不支付抚养费还能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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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里,如果明确写了不支付抚养费,通常情况下就比较难再去主张要这笔费用。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己心甘情愿达成的协议,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呢,如果遇到以下这些情况,还是有可能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其一,要是孩子的实际需求有了很大的变化,像是生病了需要很多高额的医疗费用之类的情况,那孩子就需要额外的费用来应对。其二呢,就是抚养孩子的那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已经没办法继续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其三呢,如果抚养方故意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那孩子的生活可就受到影响。

在这些特殊的情况下呢,我们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向法院申请去变更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让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不过呢,这时候就需要我们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确实存在上面所说的这些情形。

总而言之呢,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是有一定的约束性的,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我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对其进行变更的。

2025-02-06 12: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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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里,如果明确写了不用支付抚养费,通常情况下就很难再去主张要这笔钱。这是因为离婚协议呢,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呢,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那还是有可能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第一种情况是孩子的实际需求有了很大的变化,就像孩子生病了,需要很多高额的医疗费用,这时候原来协议里规定的抚养费可能就不够用。第二种情况是抚养孩子的那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导致他没办法继续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了。第三种情况是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故意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这种行为是不应该被允许的。

在这些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也就是向法院申请去变更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让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不过呢,这需要我们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确实存在上面所说的这些情形。

总之呢,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确实是有一定的约束力的,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我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对其进行变更的。

2025-02-06 11:1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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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当中,如果明确写明了不支付抚养费,通常情况下是很难再去主张索要的。这是因为离婚协议那可是双方心甘情愿达成的一种协议,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呢,如果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况,那还是有可能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其一呢,要是孩子的实际需求出现了非常重大的变化,就像孩子生病了,需要一大笔高额的医疗费用之类的情况;其二呢,就是抚养孩子的那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已经没办法继续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啦;其三呢,要是抚养方故意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这种行为出现了。

在这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呢,向法院去申请变更离婚协议当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然后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不过呢,这时候一定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确实存在上面所说的那些情形。

总而言之呢,离婚协议里面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确实是有一定的约束力量的,但是在特定的一些情况下,我们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对其进行变更的。

2025-02-06 10:1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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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倘若明确写明无需支付抚养费,通常来讲是比较难以后续再去主张索要的。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乃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一旦签署便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不过呢,倘若出现以下这些状况,还是有可能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其一,孩子的实际需求出现了极为重大的变化,就像孩子突然患病,需要巨额的医疗费用等情况,此时原有的抚养费约定可能无法满足孩子的实际需求;其二,抚养方的经济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以至于无法继续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费用,比如抚养方遭遇重大疾病或者失业等;其三,抚养方存在故意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完全不顾孩子的生活和成长需求。

在上述这些情况下,是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进行变更,让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但这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实确实存在上述所说的情形。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确实具有一定的约束性,但在特定的一些情况下,是可以借助法律途径来对其进行变更的。

2025-02-06 09:50:27 回复

现代社会,很多夫妻婚后因为性格不合就会选择协议离婚,离婚是一件大事,不仅仅是夫妻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如果在婚后有了孩子,离婚会对孩子产生巨大的影响,首先孩子要面临的就是跟谁一起生活这个问题。现实生活中,协议离婚往往没有约定孩子抚养费,那么,离婚协议没有注明支付抚养费应该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协议没有注明支付抚养费应该支付抚养费吗离婚协议没有注明支付抚养费应该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孩子未成年的,父母应当支付抚养费用。
二、抚养费一般一个月多少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上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关于离婚协议没有注明支付抚养费应该支付抚养费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至于抚养费一般多少钱,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讨论协商的,这个问题一般都能达成一致,因为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双方都不希望亏待自己的孩子。如果大家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在当地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如果孩子因为生病、物价上涨等原因导致抚养费不足的,可以请求。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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