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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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都确认出走属于私奔,那男方无罪,因为在男女出走一事上,刑法上最类似的罪名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或拐骗儿童罪,但因女方已经满14周岁,故不符合拐骗儿童罪的客体要件,不能成立该罪。而拐卖女儿童罪要求有出卖的主观目的,所以在不能证明男孩有卖出女孩的目的的基础上,男孩是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的。
所以,如能证明二人确属私奔一起离家出走,男孩不构成任何犯罪行为,没有刑事责任。
再有就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真是想不出女方父母起诉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在这类情况下,这个起诉的结果应当只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是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致其怀孕的,可以告男方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男方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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