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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肢不能行走的人监狱是否接收,想了解监狱是否接收下肢不能行走的人?

pub****779 福建-龙岩 刑事诉讼咨询 2025.02.05 21:53:24 418人阅读

下肢不能行走的人监狱是否接收,想了解监狱是否接收下肢不能行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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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肢不能行走的人,监狱一般不予接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如下肢不能行走者,若其涉嫌犯罪并需羁押,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即在住所地服刑,由其亲友照看其日常生活,而不是将其收押至监狱。

综上所述,下肢不能行走的人,在一般情况下监狱不会接收,但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暂予监外执行。

2025-02-06 12:3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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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龙岩 咨询解答:13325条

您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

2025-02-05 21:54:04 回复

依据《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 罪犯在下列情况下致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日常劳动、生产或从事临时指派或同意的劳动的;
  
(二)经安排或同意,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指定,但从事有益于工作或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
  
(四)在劳动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职业病种类、名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生产劳动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经确认其他可以比照因工作、残或死亡享受工伤补偿待遇的。
  你的情况如果符合以上规定之一就应该认定工伤。《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第九条 规定:罪犯的工伤认定结论由作出。罪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残或死亡事故,罪犯所在监区应当及时向提出工伤申请报告。应当在收到报告的30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作出是否定为工伤的决定,并通知罪犯本人或家属。
  依据《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
(一)因工伤残的罪犯,被评残为1—4级的,服刑期间,劳动酬金照发。办理保外就医、假释和刑满释放手续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相当于36个月、二级32个月、28个月、四级24个月的本人劳动酬金加基本生活费。
(二)因工伤残的罪犯,被评残为5—10级的,服刑期间,安排适当的劳动,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劳动酬金待遇。刑满释放时,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相当于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的本人劳动酬金加基本生活费。
  第十四条 规定:罪犯因工负伤,治疗未终结就已刑满释放的,应继续在指定医院治疗。治疗终结后,按规定评定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你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按照以上规定,你就可以得到相应待遇。
  你就按照以上规定办理即可。

解答如下, (
1)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r

2)证件条件。各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r

3)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在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判决生效后,家属就可以申请会见了。r注意:在探监并不只限于亲属,朋友或其他人经过申请得到批准后也是可以见的。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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