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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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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变更抚养权需要未成年同意吗

谭** 辽宁-大连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2.05 11:13:35 487人阅读

未成年子女变更抚养权需要未成年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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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呀,变更抚养权的时候得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想法呢,不过呢,这也不是说非得经过他们同意才行。要是父母双方商量着要变更抚养权,而且对子女的成长没啥不好的影响,那是可以准许的。要是有一方想要变更抚养权呢,就得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出发,得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这些因素一起去综合判断。要是未成年子女已经满了八周岁啦,那就要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哦。要是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呢,主要就是看抚养权变更了之后是不是更有利于他们成长啦。总之呢,变更抚养权得把好多方面的因素都考虑周全,这样才能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呀。

2025-02-05 15: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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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呀,变更抚养权的时候得考虑未成年子女自己的意愿呢,不过这可不是非得要经过他们同意才行哦。要是父母双方一起商量着要变更抚养权,并且对子女的成长没有不好的影响,那是可以准许的哟。要是有一方想要变更抚养权呢,就得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方面出发,得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呀,还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这些因素来综合判断呢。要是未成年子女已经满了八周岁啦,那就得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咯。而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呢,主要就是看抚养权变更之后是不是更有利于他们成长啦。总而言之呀,变更抚养权得把多方面的因素都考虑周全,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呢。

2025-02-05 15:0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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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呀,在变更抚养权这件事儿上呢,得考虑未成年子女他们自己的意愿哦,不过呢,这可不是说非得要得到他们的同意才行。要是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协议来变更抚养权,并且这对子女的成长没有啥不好的影响呢,那就可以准许啦。要是有一方想要变更抚养权,那得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方面出发,得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呢,还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这些因素一起综合着去判断。要是未成年子女已经满了八周岁啦,那肯定得尊重他们真实的意愿呀。而对于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呢,主要就是去考虑抚养权的变更是不是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啦。总而言之呢,变更抚养权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考量,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呀。

2025-02-05 13:4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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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在变更抚养权这件事上,要把未成年子女的意愿考虑进去,不过这并非是一定要得到他们的同意才行。要是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变更抚养权,并且这种变更对子女的成长没有不好的影响,那就可以准许。要是其中一方提出要变更抚养权,那就得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两个方面出发,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各种因素一起进行综合判断。要是未成年子女已经满了八周岁,那就一定要尊重他们的真实想法。而对于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呢,主要就是去考量抚养权的变更是不是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总而言之,变更抚养权这件事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考虑,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2025-02-05 12:30:11 回复

解答如下,
一、未婚生子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进行呢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二、非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这个问题,最高院有以上具体规定,即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的,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当然,抚养费不是无休止的给付的,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关于对于未婚生子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进行这个问题,首先大家需要明确的是,变更的前提条件是如果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都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然后一般是由双方进行协商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时候建议大家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抚养权的变更是如何规定的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解答如下,
一、未婚生子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进行呢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二、非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这个问题,最高院有以上具体规定,即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的,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当然,抚养费不是无休止的给付的,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关于对于未婚生子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进行这个问题,首先大家需要明确的是,变更的前提条件是如果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都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然后一般是由双方进行协商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时候建议大家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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