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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李** 安徽-马鞍山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2.05 07:37:12 374人阅读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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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
首先,像工资支付的凭证或者记录,像工资条、银行转账的记录,这些能说明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并且获得了报酬。
其次,工作考勤记录也很重要,像是打卡记录、加班审批之类的,能体现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出勤状况。
再者,工作证件也能证明,像工作牌、服务证等,能表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联系。还有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能显示劳动者应聘入职的相关信息。
另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很关键,好多人都能证明劳动者在这个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要是能把这些多方面的证据综合起来,一般就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不过,具体情况还是得结合实际来判断。

2025-02-05 11:1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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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工资条以及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能够表明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且获得了相应的报酬。
其次是工作考勤记录,例如打卡记录以及加班审批等,通过这些可以体现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出勤状况。
再者是工作证件,比如工作牌、服务证等,这些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关联。还有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能显示劳动者应聘入职的相关信息。
另外就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多人的证言可以证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如果能够综合以上这些多方面的证据,通常就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不过,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2025-02-05 10:3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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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咱可以从这些方面来着手。
首先,那就是工资支付的凭证或者记录,像工资条,还有银行的转账记录之类的,这些东西就能有力地证明劳动者有在干活,并且也拿到了相应的报酬。
其次,工作考勤的记录也很关键,比如说打卡记录,加班审批的相关资料等等,通过这些能清晰地体现出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出勤的具体情况。
再者,工作证件也很有说服力,像工作牌、服务证之类的,这些证件可以很好地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有联系的。还有,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之类的招用记录,能把劳动者应聘入职的相关信息给展示出来。
另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很重要,要是有好多人都能证明这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那可就更有说服力。要是能够把以上这些多方面的证据综合起来看,一般情况下就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不过,具体的情况还是得结合实际去进行仔细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2025-02-05 09:1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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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来认定劳动关系,可从以下这些方面来着手处理。
首先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方面,就像工资条这种,能清晰地展示出劳动者具体的劳动所得,每一笔工资的明细都在上面,还有银行转账记录,通过这些可以明确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且获得了相应的报酬。
其次是工作考勤记录,打卡记录能直观地体现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规律,加班审批则能说明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情况,从而反映出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出勤状况。
再者是工作证件,像工作牌、服务证等,这些证件上通常会有用人单位的标识,能有力地证明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存在着关联。
另外,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也很关键,这些记录会详细显示劳动者应聘入职的相关信息,比如入职时间、岗位等。
还有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不容忽视,多人共同证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这能为认定劳动关系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支持。如果能够综合以上多方面的证据,通常就可以较为可靠地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不过,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结合实际的各种因素进行细致的判断和分析。

2025-02-05 09:17:3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近年来,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数量有所增长。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主要目的有以下两点:
1.依此作为认定工伤或享受相关待遇的前提。
2.以此作为要求连续计算工龄、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工资或生活费、支付经济补偿、办理退休等的前提。经调研,笔者发现目前劳动者存在以下三大认识误区:将档案存放关系与劳动关系混淆。有人误以为档案放在何处就是和哪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有的劳动者因此在离开单位十几年后又到,要求确认与档案所在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以实际提供劳动为前提,如仅是档案存放在某单位,但双方实际并不存在提供劳动、支付劳动报酬、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等劳动关系认定的要素,并不会认为双方还存在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点击全文阅读]二、劳动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您好,关于如何认定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怎么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
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
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您好,关于如何认定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怎么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
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
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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