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长沙法律咨询 > 长沙工伤鉴定法律咨询 > 停工留薪期不满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停工留薪期不满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王* 湖南-长沙 工伤鉴定咨询 2025.02.05 07:02:20 329人阅读

停工留薪期不满可以做伤残鉴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长沙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长沙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停工留薪期没满是不能做伤残鉴定的。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为工作遭了事故伤害,或者患了职业病,得暂时停下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的那段时间。这段时间主要就是用来治疗和恢复,好确定工伤对职工身体到底造成了多大影响。
伤残鉴定通常得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伤情相对稳定的时候才进行。要是在停工留薪期还没满就去做伤残鉴定,那很可能没法准确地反映出工伤对职工身体最后的影响,这样鉴定结果就不准确,还会影响到后面的工伤待遇之类的相关事情。
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说医生觉得需要提前做鉴定之类的,那得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总之,一定要在合适的时间去做伤残鉴定,这样才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5-02-05 10:27:02 回复
咨询我

停工留薪期如果未满足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主要是用来进行治疗和恢复,目的是确定工伤对职工身体造成的影响程度。
伤残鉴定会在停工留薪期期满后,当伤情相对稳定的时候才进行。要是在停工留薪期还没满就进行伤残鉴定,很可能无法精准地反映出工伤对职工身体的最终影响,这样就会致使鉴定结果不准确,进而对后续的工伤待遇等相关事宜产生不良影响。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像医生觉得需要提前进行鉴定等,那就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总之,一定要在合适的时间进行伤残鉴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5-02-05 08:30:37 回复
咨询我

在停工留薪期没满的时候,通常是不可以去做伤残鉴定的。停工留薪期,指的就是职工因为工作遭受到了事故伤害,或者是患上了职业病,然后需要暂时停下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的这么一段期间。这段时间,主要就是用来治疗和恢复的,目的就是要确定工伤对职工身体到底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而伤残鉴定,通常是在停工留薪期期满之后,并且伤情相对稳定的时候才会去进行的。要是在停工留薪期还没满的时候就去做伤残鉴定,那很有可能没法准确地反映出工伤对职工身体的最终影响,这样就会导致鉴定结果不准确,进而会影响到后续的工伤待遇以及其他相关的事宜。
不过,也不是绝对不可以在停工留薪期未满的时候做鉴定,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说医生觉得必须得提前进行鉴定之类的,那就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总之,我们一定要在合适的时间去进行伤残鉴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5-02-05 07:54:31 回复
咨询我

停工留薪期如果未满足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为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进而需要暂时停止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主要的目的就是进行治疗以及恢复,通过这段时间来确定工伤对职工身体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到底有多大。
伤残鉴定一般会在停工留薪期期满之后,当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时才会进行。要是在停工留薪期还没满的时候就进行伤残鉴定,很有可能无法精准地反映出工伤对职工身体的最终影响情况,这样就会导致鉴定结果出现不准确的问题,进而对后续的工伤待遇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产生不良影响。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医生觉得有必要提前进行鉴定等,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总而言之,一定要在合适的时间去进行伤残鉴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5-02-05 07:23:36 回复

【法律意见】
工伤停工留薪期,享受原工资福利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通常是按照伤者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的平均数计算。
工伤保险待遇和伤者职工的个人工资、所在地工伤保险政策、伤残等级有关,其他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赔偿标准外,其他的一次性补助金都是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调整的,所以地域不同,补偿标准也就不同,建议伤者职工拨打12333咨询所在地工伤保险补偿标准后,咨询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停工留薪期满,未提交医疗机构休养证明,不出勤用人单位停发工资合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并应复工,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医疗机构的休养证明,其工伤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标准不得低于病假工资。没有提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不出勤的,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工伤职工不参加鉴定,属于拒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待鉴定之后恢复发放,停止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1.这个具体要看该工伤职工的伤情了,伤势不同的的,休息时间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各个地区都一个类似于停工留薪期规定的文件,上面详尽的列举了什么样的伤应该休息多少时间,一般来说你的工伤休假时间都是有那个文件规定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44995人阅读

劳动能力鉴定是对个人脑力和体力能力的评估,今天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内容,那么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规定有哪些,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哪些,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能力程序
6433人阅读

工伤事故高发于一些高危行业,工伤事故发生后会进行工伤能力的鉴定,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能力鉴定程序的一些知识,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工伤能力鉴定
9784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工伤能力鉴定有关知识,那么工伤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以及工伤能力鉴定该怎么做,以及工伤能力鉴定过程是怎样的呢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鉴定程序
10331人阅读

工伤鉴定在诉讼案件中较为常见,那么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有那些?工伤鉴定程序需要多久,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呢?以及交通事故工伤鉴定程序应该怎么走?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下面就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申报
117014人阅读

在众多的职业中,有些高危职业会有大概率的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工伤,那么工伤要如何申报呢,伤申报材料需要准备哪些,以及工伤申报条件有哪些、工伤申报时限要求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