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定可以。如果你说的有证据证明,你可以胜诉的。
2、对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就是由被告即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在对原告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如果不去证明、证明不了自己没有过错,就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责任。
3、所以,你只需要提供你在医疗机构治疗的病历,以及你不是精神病患者的证据,就行了。剩下的就看医疗机构怎么来证明他们没有过错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您好,关于被医生误诊为精神病索赔多少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误诊的概述
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
二、被医生误诊为精神病索赔多少钱
首先要明确,误诊为精神病后,当事人受到了那些损害。必须有明确的损失,才能有根据要求索赔。
提出赔偿要求是可以的,可以提出物质赔偿(例如吃错药对身体的损害,因为精神病这一诊断结果导致工作、生活等物质损失)。也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因为这一诊断被关进精神病院等等)。
不过你必须举证证明医生存在误诊的过错,否则证明不了医生有过错,你的赔偿主张也是得不到支持的。
三、相关法律法规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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