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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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协议是双方意愿表达真实,
2、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协议,也是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您好,关于“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1、协议是双方意愿表达真实,
2、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协议,也是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胁迫等,只是其中关于子女及财产部分,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其中关于同居关系的问题,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没有意义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抚育费纠纷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而你所提到的,所谓的同居协议书,不管,当事人自由解除,只管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的子女抚育纠纷,如果不存在欺诈,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应该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人民应当依法审理。通俗的讲,但是,如果一但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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