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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被驳回后还有什么救济途径

周** 广东-广州 办案流程咨询 2025.02.04 05:21:48 472人阅读

抗诉被驳回后还有什么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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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抗诉被驳回之后,其实还是存在一些救济的途径的。

首先,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作出驳回抗诉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去申请复议。这就像是一个向上级申诉的机会,上级检察院会在规定的期限之内,认真地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然后作出相应的决定。

其次,如果经过审查发现确实存在错误,并且也符合再审的条件,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去申请再审。法院会对这个申请进行仔细的审查,要是符合法定的情形,就应当裁定进行再审。

另外,对于那些涉及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还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等方式来推动对案件的再审审查。这就像是一种特殊的途径,能够帮助案件得到更深入的审查和处理。

总之,在抗诉被驳回之后,当事人千万不要轻易放弃寻求救济的机会。他们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继续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是申请复议,还是申请再审,又或者是借助检察建议等方式,都有可能为他们争取到一个重新审视案件的机会,让正义得到更好的伸张。

2025-02-04 09:1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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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被驳回之后,其实还是存在一些救济途径的。

首先,当事人可以向作出驳回抗诉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去申请复议。这就像是一个向上级求助的机会,上级检察院会在规定的期限之内,认真地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然后作出相应的决定。

其次,如果确实存在错误,并且也符合再审的条件,那当事人就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去申请再审。法院会对申请进行仔细的审查,要是符合法定的情形,就应当裁定再审。

另外,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涉及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还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等方式来推动对案件的再审审查。这就像是借助其他的力量来帮助解决问题。

总之,在抗诉被驳回之后,当事人千万不应该放弃寻求救济的机会。他们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继续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是申请复议,还是申请再审,或者是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都有可能为他们带来新的希望和机会,让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2025-02-04 07:5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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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抗诉遭遇驳回之后,其实依旧存在着一定的救济途径。

首先,当事人是可以向作出驳回抗诉决定的那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去申请复议哒。上级检察院肯定会在规定好的期限之内,仔细地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然后郑重地作出决定。

要是经过审查,确实存在错误,并且也符合再审的条件,那当事人就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去申请再审。法院会认真地对申请进行审查,要是符合法定的情形,那就应当裁定进行再审。

而且,对于一些特别重要的、比较疑难的、比较复杂的案件,还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等这种方式,来推动对案件的再审审查。

总之,在抗诉被驳回之后,当事人可千万不能放弃寻求救济的机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继续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坚定地为自己的权益而努力。

2025-02-04 06:2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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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被驳回后,并非就意味着维权之路走到尽头,此时仍存在一定的救济途径。

其一,当事人拥有向作出驳回抗诉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的权利。上级检察院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当事人的复议申请进行细致的审查,认真考量案件的各种情况与细节,然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决定。这一过程体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性与公正性,旨在确保每一个申请都能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妥善的处理。

其二,倘若经审查确有错误,并且符合再审条件,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会对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仔细核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适用的法律等方面。只要符合法定的情形,法院就应当果断裁定再审,以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裁判,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其三,对于一些较为特殊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还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等方式来推动对案件的再审审查。这种方式能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借助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案件的再审审查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在抗诉被驳回后,当事人切不可轻易放弃寻求救济的机会,应冷静分析自身情况,根据具体的案件特点选择合适的途径继续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2025-02-04 06:06:2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驳回执行申请的救济途径如下:
1、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2、可以向人民。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你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只审查仲裁庭的程序,不审查实体,撤销很难;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可以审查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但又只能是被执行人提出,且必须有执行内容,如果仲裁申请人仲裁请求被驳回或者偏少要求增加,均不能申请不予执行,这就是仲裁的一裁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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