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伤复职后的补偿情况如下:
停工留薪期工资: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就复职上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3 条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包含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福利项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从工伤保险基金处按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标准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而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伤残津贴: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五、六级伤残职工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医疗费:工伤治疗期间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实际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支付。
工伤复发待遇:工伤职工复职后工伤复发,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再次治疗的费用报销、必要时再次享受停工留薪期等。
可能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工伤职工后续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在符合当地规定的条件下,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复职后补偿主要看是否有劳动能力影响等。若有,可主张伤残补助金等。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确定。
2025-02-16 05:55:36 回复工人工伤复职后的补偿情况如下:
未构成伤残
停工留薪期工资: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就返回工作岗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比如职工原本月工资 5000 元,福利每月 500 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上班,单位仍需每月支付 5500 元。
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工伤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合理费用,若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则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构成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只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无论是否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工伤职工都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90%,二级伤残为 85%,三级伤残为 80%,四级伤残为 75%。
五至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后续可能的赔偿
工伤复发:如果工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
离职补偿:七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专业解答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当地上年职工月均工资的6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专业解答公司有权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如员工试用期不1、严重违规等,无需支付补偿金。然而,若员工依法终止、协商终止、因疾病或孕期等法定原因解雇,或公司因经营需要裁员,将需支付经济补偿。在裁员时,公司需提前告知工会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保障员工权益。
专业解答尽管员工离职可能与工伤事故无关,但用人单位仍需对离职后员工的工伤负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即使劳动者主动离职,国家工伤保险基金仍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赔偿金,雇主需支付一次性职业受伤赔偿津贴。具体金额由省级政府制定。工伤赔偿与离职行为无直接关联,劳动者仍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专业解答工伤职工离职后,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同地区,标准也不同,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专业解答因工伤离职,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补偿。伤残者可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被单位辞退,可索求经济赔偿金。工伤离职后,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支付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地方政府规定。
律师解析 工伤离职后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生活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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