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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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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需要付男方抚养费吗

李** 重庆-潼南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2.03 14:07:13 465人阅读

离婚后女方需要付男方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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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哈,如果女方争取到了子女的抚养权,那一般是要给男方支付抚养费的呢。这可是有法律依据的哦,因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呀。那抚养费的多少呢,通常是按照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决定的。一般来说呢,大概是男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这个比例啦。不过要是男方遇到特殊情况啦,像失去了劳动能力或者其他特别的情形,经过法院的判决呢,女方也有可能不用支付抚养费啦。总而言之呀,到底要不要支付抚养费,还有支付的具体数额之类的,都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定,得由法院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去做出判决呢。比如说,如果男方的收入本身就不高,而子女的实际需求也不大,那法院可能就会判定女方不用支付太多抚养费;要是男方虽然收入还行,但子女有特殊的花费需求,那抚养费的数额可能就会相应增加啦。所以呢,这一切都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啦。

2025-02-03 18:4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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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呀,要是女方拿到了子女的抚养权呢,一般就得给男方支付抚养费啦。这可是有法律规定的哦,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呢。那抚养费的多少呢,通常是按照子女的实际需求啦、父母的负担能力呀,还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决定的。一般来说呢,是男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这个比例哦。不过呢,如果男方出现了特殊情况,像是丧失了劳动能力啦,或者其他一些特殊的情形,经过法院判决之后,女方有可能就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啦。总之呢,到底要不要支付抚养费,以及支付的数额到底是多少等等这些情况呀,都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定,然后由法院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去做出判决呢。

2025-02-03 18:02: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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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哈,要是女方取得了子女的抚养权呢,一般来说就得给男方支付抚养费啦。这可是有法律依据的哦,因为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呢。那抚养费的多少呀,通常是按照子女的实际需求啦、父母的负担能力啦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定的。一般呢,大概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这个比例范围啦。不过要是男方遇到特殊情况啦,像是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其他特别的情形呀,经过法院判决之后呢,女方说不定就不用支付抚养费啦。总之呢,到底要不要支付抚养费,以及支付的具体数额之类的呀,都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定,然后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去做出判决呢。就比如说呀,如果女方的经济状况比较困难,而男方虽然没劳动能力但还有其他收入来源,那法院可能就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然后做出合理的判决啦。又或者如果当地的生活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那抚养费的数额也可能会相应地调整呢。所以呀,这事儿可不能一概而论,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呢。

2025-02-03 16:5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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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当女方取得子女的抚养权后,一般是要给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这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

关于抚养费的数额,它主要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加以确定。一般来说,是按照男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计算。

然而,如果男方存在特殊情况,像是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形,经过法院的判决,女方就有可能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了。

总之,到底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以及具体的支付数额等事宜,都得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而定。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每一个案件进行细致的审理和判断,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这样既能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也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025-02-03 15:42:19 回复

原则上没有。除非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特殊情况。
  
一、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的人不具备基本的抚养能力,无权取得抚养权。
  
二、《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解答如下,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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