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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官枉判案件可申请赔偿吗

王** 黑龙江-哈尔滨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2.03 04:31:10 371人阅读

被法官枉判案件可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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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被法官给错判了案子,那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按照《国家赔偿法》来讲,那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还有它们里面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权的时候,如果有刑讯逼供啦,或者用殴打、虐待之类的行为,又或者唆使、放纵别人用殴打、虐待等行为,导致公民身体受伤或者死亡等这些情况之一的,受害的人就有权利去获得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得满足法定的条件,就像确实有被错判的事实,并且这是因为司法机关以及它们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行为所引起的等等。通常,得通过法定的程序,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赔偿申请,然后由这个机关去进行审查和处理。要是对赔偿的决定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的机关去申请复议等等。

总之,被法官错判了案子,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能够申请国家赔偿,这样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2-03 08: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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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被法官给错判了案子,那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那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还有它们里面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如果有刑讯逼供啦,或者用殴打、虐待之类的行为,又或者唆使、放纵别人用殴打、虐待等行为,导致公民身体受伤或者死亡等这些情况之一的,受害人就有权利去获得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得满足法定的条件,就像确实存在错判的事实,并且这是因为司法机关以及它的工作人员违法侵权的行为所导致的等等。通常,得通过法定的程序,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赔偿申请,然后由这个机关去进行审查和处理。要是对赔偿的决定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的机关申请复议之类的。

总而言之,被法官错判了案子,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去申请国家赔偿的,这样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2-03 08:1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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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被法官给错判了案件,那是可以去申请国家赔偿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那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还有它们里面的工作人员哟,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如果出现了刑讯逼供啦,或者用殴打、虐待之类的行为,又或者是唆使别人、放纵别人去做殴打、虐待等这些行为,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等这种情况之一的,那受害的人就有权利去获得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可是得符合法定的条件,得确实有被枉判的事实,并且得是因为司法机关以及它们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行为才导致的这种情况。通常,得通过法定的程序,向赔偿义务机关去提出赔偿申请,然后由赔偿义务机关来进行审查和处理。要是对赔偿的决定不服气,还可以向上一级的机关去申请复议之类的。

总之,被法官枉判了案件,只要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去申请国家赔偿啦,这样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2-03 06:1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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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不幸遭遇法官的枉判案件,是可以向国家申请赔偿的。《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那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以及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自身职权的过程当中,如果出现了刑讯逼供,或者通过殴打、虐待等行为,又或者是唆使、放纵他人采用殴打、虐待等行为,从而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等情况之一时,受害人具备取得赔偿的权利。

申请国家赔偿这一行为,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比如确实存在枉判的事实,并且这是由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等等。通常情况下,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序,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赔偿申请,由该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要是对赔偿的决定不满意,还能够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等。

总之,当被法官枉判了案件,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是可以通过申请国家赔偿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这不仅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它让那些受到不公正判决的人,有了寻求正义的途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他们所遭受的损失,促进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2025-02-03 05:14:45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官审理案件的时候出现枉法行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但需要提交枉法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 第二百条 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法官枉法判决怎么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枉法判决怎么认定 第一,故意违背事实的行为。案件事实发生在诉讼之前,对案件事实是否存在及其发生、变更、消灭,必须由审判人员进行认定,认定的依据就是证据。审判人员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认定事实的过程。民事诉讼证据原则明确要求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因而审判人员违背事实的行为,也是对证据原则的违背。 第二,故意违背法律的行为。民事行判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故意违背法律是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故意违反民事诉讼法、法官法规定的审判人员的职责和在适用法律时故意曲解法律、滥用法律。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内容广泛,数量众多,在适用时弹性很大,审判人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第三,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必然导致枉法裁判。民事、行政枉法裁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笔者认为,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他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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