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中山法律咨询 > 中山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案件立案后多久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案件立案后多久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郑* 广东-中山 刑事立案咨询 2025.02.02 12:29:34 406人阅读

案件立案后多久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中山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旦刑事案件立案,要是属于公诉案件,侦查羁押的期限通常是两个月。要是案情比较复杂,到了期限还不能结束的案件,那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就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要是可能要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接着再延长两个月。但这里面有个特殊情况,就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延期审理。
对于自诉案件,要是被告人没被羁押,那得在立案之后的六个月内宣判;要是被告人被羁押了,就得在受理之后的两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这只是大概的规定,实际情况可是得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要是你想了解具体的案件情况,有详细信息的话可以进一步去咨询相关部门。

2025-02-02 17:18:03 回复
咨询我

刑事案件一旦立案,要是公诉案件的话,侦查羁押期限通常是两个月。要是案情比较复杂,到了期限还不能终结,那就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把期限再延长一个月。要是可能要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但特殊情况下,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才能延期审理。
对于自诉案件,要是被告人没被羁押,就得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要是被告人被羁押了,就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总之,具体的情况得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因为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具体案件情况,所以要是你有详细信息的话,可以进一步去咨询相关人士。

2025-02-02 17:09:11 回复
咨询我

刑事案件一旦立案,要是公诉案件,侦查羁押的期限通常是两个月。要是案情比较复杂,到了期限还不能结束的案子,那就可以经过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把期限再延长一个月。要是这案子可能得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那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不过,在特别特殊的情况下,得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去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才可以延期审理,可别搞错。
再说说自诉案件,要是被告人没被羁押,那得在立案之后的六个月内宣判;要是被告人被羁押了,就得在受理之后的两个月以内宣判,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不过,这些具体的情况,得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可不能简简单单地一概而论。我不太清楚你说的具体案件情况到底是啥样的,要是你有更详细的信息,随时可以进一步来咨询我。

2025-02-02 15:12:36 回复
咨询我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要是公诉案件,侦查羁押期限通常是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到了还没法结的案子,能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把期限再延长一个月。要是可能得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不过特殊情况下,得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才能延期审理。
对于自诉案件,要是被告人没被羁押,得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要是被告人被羁押了,就得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
但具体到实际情况,得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真实情况来确定,可不能一概而论。我不了解你说的具体案件情况,要是有详细信息的话,可以进一步去咨询。

2025-02-02 14:11:23 回复

是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1、醉驾不是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予定罪处罚。但是除此之外,大多数情况下,醉驾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醉驾不是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予定罪处罚。但是除此之外,大多数情况下,醉驾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