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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是找谁

蒲** 山东-德州 工伤认定咨询 2025.02.02 09:28:58 391人阅读

工伤是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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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遭遇工伤需要进行申报时,应当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这个部门承担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以及展开调查核实等重要工作。用人单位有着明确的义务,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起,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天内,必须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不过,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只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获得同意,那么申请的时限是可以适当延长的。倘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时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时间内,是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这一系列的规定和流程,都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及时得到应有的认定和赔偿。

2025-02-02 13: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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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需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来讲,此部门承担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以及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倘若遇到特殊状况,经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批同意后,申请的时间期限可以适当进行延长。要是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时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5-02-02 12:0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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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工伤这件事儿上,得去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就是这个部门来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并且会去做调查核实之类的工作。那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或者被诊断出、鉴定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30天之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碰到特殊情况,只要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备同意了,申请的时间期限还能适当延长一些。要是用人单位没按照规定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工伤职工或者他们的近亲属,还有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1年之内,就可以直接去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这样就能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顺利地得到工伤认定和相应的待遇。总之,大家一定要清楚这些规定,遇到工伤情况就能及时去申请,别耽误了自己的权益。

2025-02-02 10:0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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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报工伤的话,得去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就是这个部门来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还会去做调查核实之类的工作。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天,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天起30天内,把工伤认定申请交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只要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得到同意,申请的时间可以稍微延长一些。要是用人单位没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工伤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天,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天起1年之内,就可以直接去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5-02-02 09:30:5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法律意见】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民事诉讼的程序,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同时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状记明的事项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另外,对于民事纠纷,适家调解的,人民会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接受调解,解决纠纷,对于人民不予受理的情形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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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3 22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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