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长治法律咨询 > 长治刑事赔偿法律咨询 > 刑事案件判刑是不是不用赔伤残赔偿金了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刑事案件判刑是不是不用赔伤残赔偿金了

任** 山西-长治 刑事赔偿咨询 2025.02.01 16:03:50 460人阅读

刑事案件判刑是不是不用赔伤残赔偿金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长治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长治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刑事案件的判刑与是否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之间并没有必然的相互排斥关系。
在实际的刑事案件中,倘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出现伤残状况,那么被告人不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必须对被害人所遭受的民事损失进行赔偿,这里面就涵盖了伤残赔偿金等项目。依据法律条文,当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蒙受物质方面的损失时,在刑事诉讼的进程当中,被害人拥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人提出赔偿要求。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让被害人在经历了犯罪行为的侵害之后,能够获得与之相应的经济补偿。
需要明确的是,倘若被告人能够积极地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且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在对被告人进行量刑的时候,这一情况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来加以考虑。然而,绝对不能因为被告人已经被判刑了,就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在维护被害人权益的同时,也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考量和规范,以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025-02-01 19:36:01 回复
咨询我

刑事案件的判刑与是否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之间不存在相互排斥的情况。在刑事案件里,倘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伤残,那么,被告人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得对被害人的民事损失进行赔付,其中就包括伤残赔偿金等。
按照法律的规定,当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蒙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的进程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人要求赔偿。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让被害人在遭受犯罪侵害之后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被告人积极地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且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在对被告人进行量刑的时候,可以将此作为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来加以考虑。然而,绝不能因为被告人已经被判刑了,就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025-02-01 18:44:32 回复
咨询我

刑事案件的判刑和是否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这两者其实并不相互冲突。就拿刑事案件来说,要是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让被害人受了伤变成了伤残,那除了要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之外,还得对被害人因为这场犯罪而产生的民事损失进行赔偿,这里面就包括伤残赔偿金之类的费用。
按照法律的规定,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了物质方面的损失,在刑事诉讼的这个过程当中,是有权利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求被告人给予赔偿。这主要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遭受了犯罪的侵害之后,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上的补偿。
当然,要是被告人能够积极地去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且还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在对被告人进行量刑的时候,这些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的行为是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来考虑的。但是,可不能因为被告人已经被判刑了,就免除他的民事赔偿责任,该赔偿的还是得赔偿。

2025-02-01 17:59:46 回复
咨询我

刑事案件判刑和是否要赔偿伤残赔偿金这两者可不是互不相容的。要是被告人在刑事案件里,把被害人弄成了伤残,那他不但得承担刑事责任,还得给被害人的民事损失赔钱,像伤残赔偿金之类的都得赔。
按照法律来讲,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到了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是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让被告人来赔偿。这就是为了能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受到犯罪侵害之后,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被告人主动去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那在量刑的时候,就可以把这当作一个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来考虑。但是,可不能因为已经判了刑,就免除他的民事赔偿责任。

2025-02-01 17:57:45 回复

四级残疾证是有补助并享受优惠政策的。 残疾人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三、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申请具体流程如上图所示。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1997第37号令)规定:本省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单位,每年度必须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残疾人劳动者都有哪些权益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用工单位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并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六、国家对下岗的残疾职工再就业有什么优惠措施 下岗残疾职工自谋职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应协助所在企业帮助他们选择项目、安排培训,工商、税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在办营业执照、减免税费、落实经营场地、筹集资金等方面提供服务。 再就业中心为进入中心的下岗残疾职工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利用现有的资金、技术场地、设备进行进行针对性的转业、转岗训练。对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职业介绍机构要在半年内提供三次职业介绍。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的1.5的比例的单位,在招录人员时应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需的工勤人员,有适合残疾人岗位的,应优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 七、国家对盲人从业保健和医疗按摩有什么措施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扶持盲人按摩人员开办个体、私营及其他形式的按摩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盲人按摩机构、安排盲人按摩人员就业。社会医疗机构的按摩、推拿科室和有按摩业务的饭店、浴室、保健康乐机构应优先录用获得相应从业资格的盲人按摩人员。 八、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享有哪些权利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习;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九、社区如何解决“三无”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城镇户口的,由社会福利院收养或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济金;属农村户口的,由所在农村基层组织,按五保户供养的办法,保障基本生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家赔偿申请书
32623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如果国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就是首先要写一份国家赔偿申请书。那么大家知道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吗?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介绍。

刑事赔偿
97955人阅读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