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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能赔偿吗

何** 安徽-宣城 社保纠纷咨询 2025.01.31 18:03:06 375人阅读

苏州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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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苏州,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或补偿。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社保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同时自欠缴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不缴还会面临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从劳动者角度,要是因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致使无法享受医疗、工伤等保险待遇,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劳动者损失。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能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权。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困惑,拿不准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2025-01-31 20: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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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苏州,若用人单位没足额交社保,劳动者能索要赔偿或补偿。
  若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社保费,征收机构会责令限期缴足,从欠缴日起按日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不缴,有关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到三倍罚款。

2. 若因单位少缴社保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医保、工伤等社保待遇,单位要担责赔偿损失。
  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就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权。

2025-01-31 20:0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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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确实有权要求相应赔偿或补偿。

1. 法律对用人单位的惩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自欠缴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若逾期仍不缴,有关行政部门会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这体现了法律对用人单位不规范缴纳社保行为的严肃规制,旨在保障社保制度的正常运行。

2. 劳动者权益保障
若因单位未足额缴社保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医疗、工伤等保险待遇,单位要担责赔偿劳动者损失。劳动者应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争取友好达成补偿协议。

3. 维权途径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准备仲裁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以有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31 19: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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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从行政责任角度看,在苏州,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还会自欠缴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不缴,有关行政部门会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2)从对劳动者赔偿责任看,若因单位未足额缴社保使劳动者无法享受医疗、工伤等社保待遇,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劳动者所受损失。

(3)从劳动者维权途径看,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则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提醒:
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据,以便更好维护自身权益,若案情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31 19:2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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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就可能产生的损失给予合理赔偿。通过沟通协商,也许能较快速地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单位还需承担相应滞纳金,逾期不缴会被罚款。

(三)因单位未足额缴社保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有损失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025-01-31 18:52:2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积金提取:
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公积金怎么查:
可到当地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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