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杨浦区法律咨询 > 杨浦区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由谁赔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由谁赔

杨* 上海-杨浦区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5.01.31 13:55:31 410人阅读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由谁赔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杨浦区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杨浦区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赔偿主体通常依据事故责任确定,机动车之间事故按过错担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事故机动车方担责居多。
法律解析:
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遵循过错责任原则。有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就按比例分担。赔偿主体一般是肇事机动车方的驾驶人、车主等。交强险和商业险发挥着重要作用,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商业险按合同赔,再不足则由侵权人赔。而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事故中,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居多。若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可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责任。赔偿顺序也是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再按责任分担,机动车一方担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复杂情况,不同事故情形可能有不同的赔偿规则和责任划分。如果遇到具体的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31 17:45:08 回复
咨询我

1.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赔偿主体按事故责任定。
    机动车间事故,有错一方担责,双方有错按比例分担。赔偿主体多为肇事机动车驾驶人、车主等。投保的,先交强险限额赔,不足商业险按合同赔,再不足侵权人赔。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机动车担责居多。
    非机动车、行人有错可减轻机动车责任。也是先交强险赔,不足部分按责任分担,机动车方担赔偿责任。

2025-01-31 16:10:19 回复
咨询我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赔偿主体的确是依据事故责任确定。

1. 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时,赔偿主体及责任分担明确。有过错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担。肇事机动车一方的驾驶人、车主等通常为赔偿主体。当机动车投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时,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这样能保障受害者基本权益。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合同赔偿,若还有不足,则由侵权人赔偿,确保受害者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居多。若非机动车或行人有过错,可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责任。赔偿顺序同样是先由交强险赔偿,保障受害者及时获得救助。不足部分再按责任分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充分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建议事故发生后,各方应及时保留证据,明确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和赔偿顺序进行理赔,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31 15:58:2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机动车之间事故:有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按比例分担。赔偿主体通常是肇事机动车一方的驾驶人、车主等。赔偿顺序为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商业险按合同赔,仍不足则侵权人赔偿。例如两车相撞,责任方车辆交强险先赔,不够再看商业险,还不够责任方自己掏钱。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居多,若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可减轻机动车方责任。赔偿也是先交强险赔,不足部分按责任分担,机动车方担责。比如机动车与行人碰撞,交强险先赔付,剩余部分按责任划分赔偿。

提醒: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赔偿主体认定复杂,具体案情不同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31 14:57:50 回复
咨询我

(一)机动车之间事故:有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比例分担。赔偿主体通常是肇事机动车驾驶人、车主等。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商业险按合同赔,再不足由侵权人赔。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居多,若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可减轻机动车方责任。也是先交强险赔,不足部分按责任分担,机动车方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025-01-31 14:12:5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伤残鉴定机构由谁指定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通过司法程序的,应当由组织双方抽取鉴定单位,再到鉴定单位去做。
2、对于诉讼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交警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机构单方不接受受害人自己的鉴定。
3、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接受委托的法医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对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评判、鉴定。
二、伤残鉴定的内容
1、伤残级别鉴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伤者受伤严重,如
一、
二、
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三、伤残鉴定的原则
1、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比照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3、分别评定原则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在该标准实施后,对多处伤害造成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根据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计算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4、排除原伤病原则鉴定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
10110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的有关内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是民事案件的一个分类之一,其中交通事故赔偿是大多数案件的争论焦点,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怎么写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文书
11112人阅读

私家车已经普遍的使用加重了道路的拥堵情形,同时也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写,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赔付的内容是什么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
6264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类诉讼是较为常见的,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怎么写,以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赔偿认定
9006人阅读

每天全国都有人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当然受伤或者车损的事故更多,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认定书怎么写,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以及交通事故车祸赔偿处理办法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5723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赔偿认定的内容,获得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那么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呢,希望这些对你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