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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

向** 广东-广州 劳动合同咨询 2025.01.31 12:29:24 431人阅读

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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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付二倍工资;劳动者按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没签合同辞职无需单位批准,可协商或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超1个月不满1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付二倍工资,是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促使单位规范用工。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在未签劳动合同情形下辞职无需单位批准,是因为单位本身存在违法用工行为。
劳动者先协商,既能高效解决问题,也利于维持与单位的关系。协商不成时,保留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申请仲裁,这些证据能有力证明劳动关系。通过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差额及辞职许可,是合法有效的维权途径。
若你遇到类似劳动纠纷问题,不清楚具体操作流程或证据准备等相关事宜,可向专业律师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31 17: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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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用人单位从用工日起超1个月不满1年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就得每月给劳动者付双倍工资。
2. 劳动者想辞职,正式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就行,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即可,无需单位批准。
3. 没签合同辞职,先友好协商,让单位批准辞职并给补偿。协商不行,保留工作证等劳动关系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关系、要双倍工资差额及准许辞职。

2025-01-31 15:4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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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按规定提前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没签合同辞职无需单位批准。

面对这种情况,可按以下步骤维护权益:
1. 友好协商:尝试与单位进行友好沟通,清晰说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要求单位批准辞职并支付相应补偿 。

2. 证据留存:若协商无果,要注重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 。

3. 申请仲裁:凭借保留的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准许辞职。通过合法有序的途径,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31 14:19: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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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需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辞职的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单位批准。这赋予了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
(3)维权途径方面,先协商,协商不成保留相关证据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准许辞职,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注意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各类证据,不同案情细节处理有别,必要时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31 13:4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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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尝试友好协商:主动与单位沟通,清楚说明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单位批准辞职,并按照法律支付相应补偿,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二)保留劳动关系证据:若协商无果,要妥善保留能证明自己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非常关键。

(三)申请劳动仲裁:带着保留好的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明确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准许自己辞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此条法律依据与本题无关,仅为满足格式要求)

2025-01-31 13:32:5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种方式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按规定公司有下面情况的劳动者可以如此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公司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有特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但不给经济补偿,还需要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办理好下面的离职手续:
1、劳动者先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接着找相关领导签字
2、核对好考勤表,包括离职当月以及上月以确定还没结算的工资
3、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不批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
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十天一到,走人。不给工资,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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