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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续签合同有补偿

程** 湖北-咸宁 劳动合同咨询 2025.01.31 11:15:37 497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不续签合同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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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的情况。当劳动合同期满,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从法律角度看,这是用人单位主动终止劳动关系,所以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2)降低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情形。用人单位若降低原劳动条件,如降低工资待遇、恶化工作环境、增加不合理工作强度等,劳动者因此选择不续签,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这是用人单位改变条件导致合同无法续签,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

(3)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明确。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提醒:
用人单位不续签时,要注意是否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者也要清楚自身权益,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

2025-01-31 16: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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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主动提出不再与劳动者续订,这种情况下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因业务调整等原因不再与员工续签合同。

(二)当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像降低工资待遇、变差工作环境、加大工作强度等,导致劳动者不续签时,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但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无需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在劳动合同领域,上述用人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符合该规定中关于合同解除后相关权益保障的精神。

2025-01-31 16:0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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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位主动不续签需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若用人单位主动决定不再和劳动者续签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降条件致劳动者不续签要补偿:
  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不用补偿。但要是单位降低了劳动条件(像工资、环境、强度等),劳动者因此不续签,单位就要支付补偿。
3. 补偿标准明确:
  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2025-01-31 15:2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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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领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在特定情形下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首先,劳动合同期满时,若用人单位主动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避免其因用人单位随意终止合同而遭受损失。

其次,当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除外。若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条件,像工资待遇降低、工作环境变差、工作强度增加等,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为避免此类纠纷,用人单位应在合同期满前认真评估是否续签,若决定续签要确保劳动条件合理;劳动者则需关注自身权益,遇到不合理情况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 。  

2025-01-31 14:0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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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劳动合同领域,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合同以及降低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这两种情况下,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另外,若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条件,比如降低工资待遇、恶化工作环境、增加工作强度等,导致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同样应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您在劳动合同续签及经济补偿方面有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31 13:13:08 回复

一、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怎么过户由于房价的高居不降,不少夫妻在婚前及婚后会协商贷款按揭购房,共筑爱巢。但是离婚时按揭房归谁,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却成为不少离婚夫妻头疼的难题之一。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离婚后按揭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费用是多少呢 (一)、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二)、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怎么过户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就比较好办理了。按照正常的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二、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过户流程是什么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过户流程是什么如上文所说,未取得房产证的无法办理过户。因此,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 5)、取证。 三、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费用是多少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算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具体要根据房产面积等因素进行计算。下面提供离婚房产过户费的计算方法及手续费多少的解答。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以上即是对离婚按揭房过户费的简单分析。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分给一方,则此时的过户不需要缴纳契税。一般情况下,对于离婚按揭房过户的费用由于地区的不同而存在一些差异。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依据合同法规定,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
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并不要求违约方负继续履行责任,而只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确定责任而不适用继续履行。实际履行与特别法相冲突时,也不适用继续履行。对于自然债务在当事人违约后发生合同履行不能时,因违约方已经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也不能让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
由于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依据合同法规定,继续履行是否必要是以履行费用为标准来判断的,继续履行费用过高,势必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不能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
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的,如委托合同等因相信对方的特殊技能、业务水平、道德品格而订立的合同,因其严格的人身性质,实际履行有悖于合同的性质,因而不得适用继续履行。对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也不得以履行合同债务为由强令债务人提供劳务。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
是否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责任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他人不能强迫。但债权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债权人即丧失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合同法将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作为继续履行的除外条件加以规定,主要是为了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继续履行的权利,以稳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保护违约方的利益。

公司注销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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