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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故车扣押多长时间能拿到

赵** 江苏-沭阳 交通事故处理咨询 2025.01.31 10:05:52 400人阅读

小事故车扣押多长时间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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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因交通事故被暂扣的车辆,在一般情形下,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去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2. 要是涉及检验、鉴定,通常不能超过30日完成。要是超过30日,就得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过最长也不能超60日。
3. 小事故车如果只是常规检验,一般5日内就能拿到车;若需鉴定,最长约60日能拿到,实际会因具体情况有变。
4. 若超过规定时间还没拿到车,当事人可以向相关部门询问原因,要求及时处理。

2025-01-31 13:4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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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的车辆因交通事故被暂扣,且只是进行常规检验,那么一般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就可以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要留意相关通知,按要求及时领取。
(二)要是车辆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正常情况下这个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因为特殊情况超过三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过最长不能超过六十日。在此期间要耐心等待相关结果。
(三)若超过规定时间还没有拿到自己的车辆,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具体原因,并要求他们及时处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5-01-31 13:3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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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车辆暂扣及领取有明确规定。常规检验情况下,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当事人可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若需检验、鉴定:
1. 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在此期间按规定流程完成相关工作。
2. 超过三十日的,需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小事故车常规检验通常5日内能拿到,需鉴定的最长约60日可拿到,实际可能因案而异。若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车,当事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原因,要求其及时处理,同时可关注处理进度,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自身财产能及时回归正常使用状态。

2025-01-31 13:22: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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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暂扣车辆,常规检验的5日内当事人可领取;需鉴定的最长约60日可领取,实际时间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若超期未拿到车可向交管部门询问原因并要求处理。
法律解析:
1、对于因交通事故暂扣的车辆,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对自身财产的合法权益,在完成必要检验等程序后及时归还。
2、若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若超过三十日,则需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这是为了规范检验、鉴定程序,避免无故拖延当事人领取车辆的时间。
3、在实际中,可能会因案件复杂等具体情况导致时间有所不同。若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车辆,当事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原因并要求及时处理。若你遇到此类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相关事宜。

2025-01-31 12:1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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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因交通事故暂扣的车辆,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管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车,这是一般的规定流程,保障当事人能及时取回自己的车辆。
(2)若需检验、鉴定,时间一般不超三十日,这是为了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若超三十日需报上级批准,最长不超六十日,体现了对检验鉴定工作的规范和限制。
(3)实际中,小事故车常规检验按规定5日内可拿,涉及鉴定最长约60日可拿,但具体情况可能导致时间变化。
提醒:
若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车,要及时向交管部门询问原因并要求处理,如遇不合理拖延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025-01-31 11:08:3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移交检察院前的即使指“侦查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移交检察院前的即使指“侦查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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