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张家界法律咨询 > 张家界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 劳动仲裁执行被终止怎么办理

劳动仲裁执行被终止怎么办理

龚* 湖南-张家界 劳动仲裁咨询 2025.01.31 08:26:21 497人阅读

劳动仲裁执行被终止怎么办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张家界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张家界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若劳动仲裁执行因申请人撤销申请而终止,后续若要继续执行,要重新向法院申请恢复,同时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以及能证明撤销原因已消除的相关材料。比如申请撤销是因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但未履行,现和解失败,就需提供和解失败相关证明。

(2)当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有理由的异议导致终止时,要等异议审查结果。异议不成立就申请恢复执行;若成立,则要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如另行起诉等。

(3)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止的,申请人应积极寻找财产线索,发现有可执行财产时随时申请恢复,法院会审查决定是否恢复程序。

提醒:
不同原因导致的劳动仲裁执行终止,处理方式不同,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31 10:12:02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劳动仲裁执行因申请人撤销申请终止,后续想继续执行,要重新向法院申请恢复。要准备好恢复执行申请书,以及能证明撤销原因已消除的相关材料。

(二)若因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异议且理由合理而终止,需等审查结果。异议不成立就申请恢复执行;异议成立则按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三)若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止,申请人要积极找财产线索,发现有财产就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会审查决定是否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025-01-31 10:05:50 回复
咨询我

1. 当劳动仲裁执行终止时,首要之事是弄清楚终止的具体原因,而后有针对性地去处理。
  原因不同,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2. 要是因为申请人撤销申请导致终止,之后申请人若还想继续执行,就得重新向法院申请恢复。此时,要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还有能证明撤销原因已消除的相关材料。

3. 若因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合理异议而终止,那就得等异议审查结果出来。异议不成立,就能申请恢复执行;若成立,则要视具体情况考虑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4. 倘若因被执行人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止,申请人要积极寻找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有可执行财产,随时申请恢复,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决定是否恢复执行程序。

2025-01-31 09:32:06 回复
咨询我

劳动仲裁执行被终止后,应先确定终止原因,再做相应处理。

1. 申请人撤销申请导致终止的情况。若申请人之后想继续执行,要重新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在此过程中,需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撤销原因消除等证明材料,以便法院审查和判断是否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

2.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致使执行终止时,需等待异议审查结果。若异议不成立,申请人可申请恢复执行;若异议成立,则要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止的情形下,申请人应积极主动地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要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恢复执行程序。

建议申请人在面对劳动仲裁执行终止时,及时了解原因,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照规定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争取顺利恢复执行,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31 08:58:3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劳动仲裁执行被终止,要先明确原因再处理,不同原因处理方式不同。
法律解析:
当劳动仲裁执行被终止,若是申请人撤销申请导致,后续想继续执行,可重新向法院申请恢复,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及撤销原因消除的证明材料。这是因为申请人有自主处分权利,但后续恢复需有合理依据。若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而终止,等待审查结果。异议不成立可恢复执行,成立则视情况另寻法律途径,这是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若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止,申请人积极提供财产线索,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恢复,法院审查决定是否恢复。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遇到难题或对法律规定不明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31 08:45:13 回复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执行是申请人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是申请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如果延期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其意见,裁定中止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将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执行人员经审查认为执行异议确有理由的,为避免执行错误,应裁定中止执行。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等待继承期间,应中止执行。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后,继续进行执行程序。

  现实经济生活复杂多变,合同订立后,履行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主客观原因,对已经订立的合同作某些变更,以至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这是因为:  
一、仲裁协议存在,实体性合同变化不影响程序性合同。仲裁协议与所指向的合同本身,是—个合同,也是两个合同。仲裁协议不论作为合同的一个主要条款写入合同,还是合同订立后又补充或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与合同实体都是两个相互并由不同法律法规调整的法律行为。仲裁协议可以认为是于合同实体而存在的程序性合同  
二、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等于原合同债权、债务随之灭失,其纠纷仍应依原仲裁协议解决。  
三、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合同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效力。由于经济生活错纵复杂,反映经济关系变化的合同,必然也会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无效等情况,仲裁规范必然要与之相适应,所以我国《仲裁法》作了上述规定。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12】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该份证据为“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年 月 日
关于终止劳动仲裁申请书请参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
8066人阅读

发生劳动争议进行劳动仲裁去解决问题,是较为常见的方式之一,但这并不代表仲裁的结果是双方满意的,当你不服仲裁结果,即可在有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了解一下吧!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56293人阅读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国家的一项利民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老百姓的医疗费用,那么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手术能报多少呢,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102854人阅读

安全事故是指在工作中突发的意外事故,是员工和企业都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故。安全事故可以根据情况划分为不同标准,不同标准的赔偿是不一样的。那么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和依据到底是怎样的呢?又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安全事故等级
92381人阅读

工厂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就要立即抢救伤员,并且上报给相应的部门,这个时候相关部门就会派专人来对该次安全事故进行等级评定,看一下属于哪一种等级,那么大家知道安全事故等级该如何划分吗?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安全事故
62001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上班的时候安全第一,但是事实上特别是在工厂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是非常频繁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工厂的管理者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大家知道安全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吗?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