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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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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18岁以后归谁抚养

陈* 重庆-南岸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1.31 05:13:08 352人阅读

离婚孩子18岁以后归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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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的子女成年后,抚养权归属通常不再是问题。此时,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要重点考虑子女意愿与父母实际情况等。若子女有独立生活能力且想独立生活,父母无需再履行抚养义务。不过,要是子女成年却仍在上学或者不能独立生活,而父母有能力且愿意继续抚养,法律也是许可的。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处理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问题,有以下建议。一是父母要尊重子女意愿,加强沟通,了解子女的想法与规划。二是子女也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生活,如果需要父母继续支持,应坦诚交流。三是社会也应提供更多关于成年子女走向独立生活的指导与帮助,如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

2025-01-31 09: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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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18岁后子女成年,从法律上讲通常脱离了抚养权的范畴。这是基于法律对成年的界定,成年意味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在18岁之后,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更多取决于主观意愿与客观实际。子女若有独立生活能力并希望独立,父母抚养义务终止。这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成年后的个体应自己承担生活责任。
3. 然而,当子女成年却仍在求学或者无法独立生活时,若父母有能力且愿意继续抚养,这是被法律允许的。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个体权益时的灵活性,既尊重成年子女的发展需求,也考虑到家庭关系的多样性。

提醒:
18岁后子女生活安排情况复杂多样,若面临相关纠纷,因不同家庭情况对应的法律适用有差异,建议咨询律师做进一步分析。

2025-01-31 08:2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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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18岁后子女成年,抚养权归属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不存在绝对归谁抚养的情况。
法律解析:
1、从法律规定来看,18周岁以上的子女已经成年,按照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存在抚养权的归属争议。2、在实际生活中,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会考虑子女自身的意愿。如果子女有独立生活能力且愿意独立生活,父母不再承担抚养义务,这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3、当子女虽已成年但还在上学,例如接受大学教育,或者因某些原因无法独立生活,而父母又有能力且愿意继续抚养时,这种情况法律也是允许的。总之,这是综合多方面因素得出的结论。如果您在这方面存在疑惑或者有类似的法律问题需要详细了解,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咨询。

2025-01-31 07:2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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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子女已成年(18岁后)且有独立生活能力并愿意独立生活,父母可以不再承担抚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例如选择居住的地方、工作或者继续深造等。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父母与子女之间就没有任何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仍然存在,只是抚养关系在法律上不再是强制的。
(二)若子女虽已成年但仍在上学(比如读大学或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或者无法独立生活(例如因为身体残疾等原因),而父母仍有能力并且愿意继续抚养的,这是被允许的。这体现了家庭关系中的亲情和互助,同时也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条法律说明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可能有抚养的义务,从侧面反映了在18岁后子女是否仍由父母抚养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025-01-31 06:1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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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子女满18岁就成年了,这时通常不会涉及抚养权归谁的问题。
2. 18岁以上的子女跟父亲或者母亲生活,重点得看子女的想法以及父母的实际情形等。
3. 要是子女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并且想自己生活,父母就不用再抚养了。
4. 不过,子女成年了却还在上学,或者不能独立生活,而父母有能力也愿意继续抚养,法律也是允许的。
5. 总的来讲,18岁之后子女的生活安排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的,像子女自身的情况和父母的意愿等,不存在说一定归谁抚养。

2025-01-31 05:34:07 回复

解答如下,
一、离婚后2岁孩子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因此,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如果一方不让探视怎么办
1、我国的《婚姻法》有规定:对于拒绝执行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是可以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的,相关的个人以及单位也要协助执行。
2、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这里所说的强制执行的对象,只是拒绝履行协助责任的那一方而不是子女。因为大部分的探望权纠纷案件都涉及了人身问题,所以万一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的伤害。
3、如果离婚以后,子女已经年满10岁,那么他们对于是否进行探望,已经具备了思考的能力了,所以人民会征求子女的意见,在子女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探望权的。所以,如果是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话,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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