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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多少天

徐* 河北-保定 劳动合同咨询 2025.01.30 17:25:37 340人阅读

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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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方面,员工主动辞职时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是给予单位一定时间去安排人员接替等事宜,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而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通知即可,因为试用期本身就是双方互相考察阶段,时间较短且员工相对不稳定,3日通知能平衡双方权益。
(2)特殊情况时,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是对自身权益的合理维护,且要求经济补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旨在惩罚单位过错行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和权益。

提醒: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务必遵循法律规定,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可能面临赔偿单位损失等法律风险,具体情况不同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30 21: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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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情况有不同提前通知期限。一般情况主动辞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即单位有法定过错时,员工可随时解除且能要求经济补偿。员工离职应按规定和程序办手续避风险。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主动辞职时,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为了给用人单位一定时间进行人员安排和工作交接等。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通知,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和员工与单位之间尚在相互考察阶段。而当用人单位存在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足额支付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时,员工的合法权益已受侵害,所以法律赋予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可要求经济补偿。员工若不按法律规定和公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可能面临赔偿单位损失等法律风险。若你对解除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还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1-30 20:2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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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情况下主动辞职,员工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比如写好辞职信,清楚说明辞职原因和离职时间,交给单位相关负责人。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通知单位,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均可。

(二)特殊情况时,若单位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足额支付报酬等法定过错,员工随时能解除合同,不用提前通知,还可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

(三)解除合同时,务必按法律和公司程序办离职手续,像交接工作、归还财物等,防止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2025-01-30 19:4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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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情形通知期限:
  员工主动辞职时,要提前30天用书面方式告知用人单位。要是员工还在试用期,那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
2. 特殊情形通知要求:
  若用人单位有像没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或者没及时足额付报酬等法定过错,员工随时能解除合同,不用提前通知,还能让单位给经济补偿。
3. 离职手续需规范:
  员工解除合同,得按法律和公司程序办离职,以防法律风险。

2025-01-30 19:1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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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提前通知期限。

1. 一般情况:员工主动辞职时,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为了给用人单位足够时间进行人员安排和工作交接。而处于试用期的员工,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试用期本身就是双方相互考察的阶段,时间相对较短。
2. 特殊情况: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且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侵害员工利益。

为避免法律风险,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相关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建议员工在离职前仔细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保留好相关证据;用人单位也应规范管理,保障员工权益,避免劳动纠纷。

2025-01-30 18:08:43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需要提前30天通知。
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对员工的销售提成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予以结算并支付给员工。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因销售款未要回等特殊情况而暂时无法结算的,员工也可以在符合结算条件后另行要求公司支付应得的销售提成。公司根据员工的销售业绩给员工的提成,法律上也属于员工的劳动工资,公司应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予以一次性结清。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时暂时无法一次性结清的,员工仍有权在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公司支付应得的提成。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是用人单位必须做到的,如果违反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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