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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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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份额计算方法有哪些

李** 海南-南沙群岛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1.30 16:25:52 378人阅读

遗产继承份额计算方法有哪些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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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份额的计算是有多种考量因素的。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通常均等,不过有特殊情况时会有不同分配方式。
1. 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这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权益。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之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这是对其付出的一种认可。
3.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对不履行义务行为的约束。
4.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份额可以不均等,尊重继承人的自主意愿。
5. 对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给适当遗产,这也是公平合理的体现。

解决措施和建议:在遗产分配时,相关方应明确各自的情况并提供证据,同时保持良好沟通协商,避免产生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

2025-01-30 21: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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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均等,这是基础原则。
2. 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被照顾,这体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
3. 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这是对积极履行扶养责任行为的鼓励。
4.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遗产,这是对消极行为的一种约束。
5.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不均等分配,尊重继承人的自主意愿。
6. 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适当分得遗产,体现公平性与对特殊情况的考量。

提醒:
在遗产继承份额计算时,由于存在多种影响因素,不同情况的家庭遗产分配会很复杂,若面临复杂的遗产继承情况,建议进一步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

2025-01-30 20:4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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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遗产继承份额确定需综合多种因素,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但特殊情况有不同分配方式。
法律解析:
1、同一顺序继承人正常情况下份额均等,这是遗产继承份额确定的基础原则。例如,几个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无特殊情况,遗产将平均分配。
2、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3、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鼓励积极赡养老人等行为。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不均等分配,尊重继承人的自主意愿。另外,对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非继承人,可分给适当遗产。在遗产继承份额计算方面较为复杂,如果您有相关疑问或面临具体的遗产继承份额分配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30 20:0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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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您是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要积极主张自己应被照顾的权益。比如您身体残疾且没有劳动能力,生活非常艰难,那在遗产分配中您有权要求获得比其他继承人更多的份额,因为这是法律明确规定应当予以照顾的情况。
(二)若您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遗产分配时可以提出自己应该多分遗产。例如您长期照顾患病的被继承人,承担了大部分的生活照顾和医疗护理等事务,就符合可以多分遗产的条件。
(三)作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要清楚自己在遗产分配时可能会面临不分或者少分的情况。如果您有能力照顾被继承人但却没有这么做,在遗产分配时就不要对均等分配有不合理的期望。
(四)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够协商一致,遗产份额是可以不均等分配的。比如几个继承人共同商量,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自行确定不同的遗产份额。
(五)如果您是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要求分给适当的遗产。像被继承人的邻居长期照顾被继承人,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也能分到一定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2025-01-30 18:2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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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遗产继承份额计算有相应办法。同一顺序继承人,正常情况下继承份额均等。不过要是继承人生活特别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遗产时得照顾。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一直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遗产时能够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遗产时不应分或者少分。
3. 继承人协商一致的话,份额也可不均等。另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缺乏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非继承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非继承人,可分到适量遗产。总之确定份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2025-01-30 17:15:42 回复

您好,关于遗产继承的份额怎样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法定继承人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您好,针对您的遗产继承的份额能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一、法定继承人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法定继承人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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