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南法律咨询 > 南沙群岛法律咨询 > 南沙群岛工伤赔偿标准法律咨询 > 工伤误工费算到哪天结束

工伤误工费算到哪天结束

向** 海南-南沙群岛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1.30 16:13:11 470人阅读

工伤误工费算到哪天结束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沙群岛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南沙群岛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 工伤中的“误工费”其实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不过延长的时间最多也不能超过12个月。
2. 停工留薪期的起算时间,是从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开始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那天算起,一直到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出来,或者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的时候结束。
3.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一旦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了,而是开始享受伤残待遇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2025-01-30 21:18:02 回复
咨询我

(一)停工留薪期的时长规定:
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要是职工的伤情比较严重或者存在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二)停工留薪期的起止时间:
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然后暂停工作开始接受工伤医疗的那一天起算,一直到职工的伤残等级评定出来,或者经过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的时候为止。

(三)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职工所在的单位按照月份来支付工资。

(四)停工留薪期结束后的待遇变化:
一旦职工的伤残等级评定完成,就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了,而是开始享受伤残待遇等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2025-01-30 19:34:32 回复
咨询我

工伤误工费确切说法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其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及待遇安排:
1. 时间限制: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2. 期限计算: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起算,至伤残等级评定或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时止。
3. 待遇保障: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后,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转为享受伤残待遇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保障职工权益。职工也应关注自身权益,及时申请相关鉴定,确保待遇落实。

2025-01-30 18:46:3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误工费的准确表述,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从职工受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起算,至伤残评定或伤情相对稳定时止,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后转为享受伤残待遇等。
法律解析:
1、关于期限规定,法律明确停工留薪期一般为12个月,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合理的治疗和恢复时间,同时避免企业负担过重。若伤情严重等特殊情况,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且延长不超12个月,确保特殊情况有合理应对。
2、起算和截止时间的规定,从受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开始计算,到伤残评定或伤情稳定为止,保障职工治疗期间生活。
3、待遇方面,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体现对职工权益保护。评定伤残后转为其他待遇。若对停工留薪期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30 17:58:4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 期限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这是基本期限。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保障了职工在合理期限内得到相应待遇。
2. 起算与截止时间: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开始算,到伤残等级评定或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时截止,明确了时间界限。
3. 待遇支付: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确保职工在此期间生活不受太大影响。评定伤残等级后则转为享受伤残待遇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提醒:
职工要注意停工留薪期的起止时间认定,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应及时维权,具体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30 17:43:22 回复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人仍有权主张误工费。 第二,有多份工作的,多份工作误工期间的误工损失都予以支持,但法律禁止开展第二份工作的除外,比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就有兼职限制规定。 第三,误工天数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或者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确定,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因为后续的误工费已经转化被替代为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 第四,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这时可以进行执行回转,它指的是执行完毕后,由于法定的原因将已经被执行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返还给被执行人。这里的“法定的原因”有两种:

一,如果据以执行的裁定、判决或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撤销的,对已经执行的财产应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财产;

二,执行其他法律文书完毕后,该文书被有关机关撤销的,则经当事人申请,也可适用执行回转。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工伤工资和伤残赔偿
41209人阅读

工伤事故在某些高危行业中发生的几率较大,那么工伤赔偿和工资都有哪些内容呢,那么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工伤工资和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工伤工资和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工伤赔付工资标准
44134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工伤赔付工资标准有关内容,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规定一直是大众的关注焦点之一,那么伤赔付工资标准是多少,工人工伤期间工资标准是什么,工人工伤期间工资标准具体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11474人阅读

在日常的工作中有可能会发生工伤事故,尤其是一些高危行业,这就会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今天小编以浙江省工伤赔偿为例,为你介绍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工伤事故如何赔偿
9531人阅读

在一些高危行业中,发生工伤事故的概率要远超于大多数职业,比如煤矿工人、电焊工人在作业时就有一定风险,那么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伤赔偿标准都是如何规定的呢,那么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内容有哪些呢!

劳动法年假规定
60187人阅读

年假是公司对于满足条件的职工的福利,那么劳动法中都是如何规定年假的呢,劳动法年假规定几天,劳动法年假规定具体内容,以及新劳动法年假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小面为你详细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