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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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看诉讼理由诉讼请求来确定是否可以,如果诉讼理由成立,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律法理支持,可以。但仅凭未成先孕,没有其它的损害、危害、违法侵权行为时,没有获得支持的法定理由。
一、可以请求其支付孕期的生活费和生育的相应费用,但这个问题可以对方会以孩子不是他的而抗辨。
二、孩子出后可以请求其支付抚养费。
三、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有情节时,涉嫌了罪可以报警。
四、如果因为怀孕请求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律不支持。扩展资料: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根据实际的生活情况,未婚同居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一方有配偶的未婚同居、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形成事实婚姻的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未形成事实婚姻的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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