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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的效力有多大

吴* 湖北-随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25.01.30 14:56:49 480人阅读

借名买房的效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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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借名买房的效力需分情况判断,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借名买房合同一般有效,购买保障性住房时借名买房合同通常无效。
法律解析:
在借名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借名买房合同是有效的。实际出资人依据双方约定,有权要求名义产权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过,这种方式存在风险,比如名义产权人可能擅自处分房屋。而对于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保障性住房,因其是为特定人群提供的福利性住房,借名购买违反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借名买房合同通常无效,这种行为破坏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总之,借名买房效力取决于房屋性质。涉及借名买房相关事宜时,由于其中法律关系复杂,不同情况的判定和处理方式存在差异,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01-30 18: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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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借名买普通商品房,一般借名买房合同是有效的。实际出资人按双方约定,能要求名义产权人帮忙办过户手续。不过有风险,比如名义产权人可能擅自处理房屋。

2. 要是借名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这类保障性住房,因违反相关规定,合同通常无效。保障性住房是给特定人群的福利房,借名买会破坏公平性。

3. 借名买房效力看房屋性质。购房前要了解政策法规,谨慎行事,有纠纷及时找法律帮忙。

2025-01-30 17:3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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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的效力的确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判断。

1. 借名买普通商品房时,一般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与名义产权人之间有约定,实际出资人就能依此要求名义产权人协助办理过户。不过风险不容忽视,比如名义产权人可能未经允许擅自处分房屋,这会给实际出资人带来损失。实际出资人要注意留存好相关约定的证据,以防此类情况发生。

2. 借名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保障性住房时,合同通常无效。保障性住房是给特定人群的福利,借名购买破坏了住房保障制度公平性,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强制性规定。想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人应通过正规渠道申请,符合条件再购买。

在借名买房前,务必充分了解政策和法律规定,谨慎行事。若不幸产生纠纷,要及时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30 16:5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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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普通商品房借名购买时,在一般情形下,借名买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实际出资人有权依约要求名义产权人配合完成房屋过户。不过,借名买房不是毫无风险,名义产权人可能私自处置房屋,让实际出资人权益受损。

(2)若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保障性住房,借名买房合同往往无效。保障性住房旨在保障特定人群的住房需求,是具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借名购买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破坏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提醒:
借名买房要谨慎,先了解房屋性质与政策法规。购买保障性住房切勿借名,普通商品房借名也有风险,遇纠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

2025-01-30 16:2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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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借名买的是普通商品房,一般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能按双方约定,要求名义产权人帮忙办过户手续。不过有风险,比如名义产权人可能擅自处分房屋,所以要谨慎选择借名对象,签订详细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要是借名买的是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保障性住房,借名买房合同通常无效。因为这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保障性住房是给特定人群的福利,借名买会破坏公平性,别参与此类借名买房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借名买保障性住房违反相关强制性规定,所以合同通常无效。

2025-01-30 15:13:03 回复

对于借名买房协议的效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前政府和银行针对首套房和二套房实行差别化的贷款政策和税收政策,首套房实行首付比例最低两成,贷款利率最低85折,按房产总价款的1%或
1.5%征收契税,二套房(前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实行首付4成,贷款利率上浮10%,契税1%或2%。一些购房者明明名下有住宅,但为了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和契税的优惠,就想找名下无房无贷的亲戚或朋友共同买房或者以他人的名义购房,并欲以一纸协议将名义购房人与实际出资人出资情况进行约束。借名买房签的协议既无效力又难公证。
公证员指出,名义购房人与实际出资人私下签署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也无法办理公证。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地产权属以不动产登记为准,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当事人为了享受贷款利率优惠、规避国家税收政策签署的“隐名购房协议”因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无效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且,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使有私下签署的“隐名购房协议”,名义产权人也完全可以自行将房产抵押或转卖给第三人,而无需征得实际出资人的同意。只要第三人支付合理价款并已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的,那么善意第三人就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房产的实际出资人只能要求名义产权人赔偿损失,无权要求追回房屋。此时如果名义产权人转移资产,那么实际出资人就将面临房钱两空的困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取得登记房屋权属证书的行为。实践中,当事人可能会基于限购、限贷、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及其他目的而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借名买房是实际出资人与出名人之间就借名买房达成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体现。根据民法中意思自治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只要没有出现《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借名买房应是有效的。北京市高级人民于2010年12月22日印发的《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因此,借名买房协议在不违反法律或者政策性规定的情况下,一般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当事人之间通过借名买房规避法律、政策的,不仅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也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属无效。前述《意见(试行)》第16条规定:“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据此,李某与白某之间达成的借名买房协议违反限购政策,应属无效,李某无权要求白某办理过户手续。此纠纷中,李某虽然无权要求白某办理过户手续,但协议无效的后果是双方互相返还。因此,李某有权要求白某返还其为购买房屋支付的各项费用。同时,对于合同无效,双方均有过错,对因合同无效给李某造成损失,李某有权要求白某予以赔偿。此纠纷中的主要损失是房屋增值但因借名买房协议无效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对此,李某有权要求白某按照过错程度向其支付房屋增值差价作为损失补偿。

  
1、借条只有借款人签字不可以,这样不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2、如果只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主张债权的,人民也会采信的。  
3、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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