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可申请强制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2010年5月起,A、B进入某超市工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市也没有为两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11年底,该超市以两人在工作期间经常擅自离开岗位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将他们辞退。A、B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超市为他们补缴社保费,并给予11个月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仲裁,两人主张得以确认,但超市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无奈之下,两人向当地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超市老板对于裁决书所确认的支付双倍工资一项有抵触情绪,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员工在岗期间的工资,不应该再给付双倍工资。执行法官根据仲裁决定书,并对《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充分释明,该老板对自己当初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懊悔不已。后经主持调解,双方就补偿数额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陈金生)本文由中顾法律劳动法整理,更多内容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您好,针对您的对老人不履行看望义务可以强制执行吗?问题解答如下, 对老人不履行看望义务可以强制执行吗 新实施的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但目前尚未有具体的包括司法解释等可操作的规定,各地可视案情作出相应的判决,判令与父母分开居住的子女履行回家看望父母的义务。 作出相应的判决后,如果子女不履行回家看望父母的义务,父母虽然可依法可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强制子女回家看望父母,可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直至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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