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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规定有哪些

黄** 广西-桂林 工伤纠纷咨询 2025.01.30 10:23:53 463人阅读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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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值得关注:
1. 参保主体与方式:
建筑施工企业因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可按建设项目参保。而且,所有参与建筑施工项目的职工,不管是专业承包单位人员,还是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等,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2. 缴费相关:
工伤保险费一般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不同地区会结合实际定费率,目的是保障基金收支平衡,维护职工权益。
3. 权益保障方面:
施工中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符合条件应认定为工伤,认定标准依《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后,职工可享医疗救治费、伤残津贴等待遇,支付标准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2025-01-30 13: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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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参保主体与方式
     按项目参保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因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等特性,可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这样的参保方式更贴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能有效保障施工人员权益。比如一些大型建筑项目,人员频繁流动,按项目参保能让每个参与项目的人员都能得到工伤保险保障。
     全员参保方面,建筑施工项目中所有职工,不管是专业承包单位的职工,还是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等,都得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这能确保所有在建筑项目中工作的人员都能在遭遇工伤时获得相应保障,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例如某建筑项目中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因为全员参保,他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关于缴费
     缴费基数与费率方面,通常是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同地区会结合本地实际状况确定具体费率,目的是保障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以及职工的权益。例如,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根据当地建筑行业的风险程度、医疗费用水平等因素,确定合适的缴费费率。
(三)关于权益保障
     工伤认定方面,职工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标准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一般规定,像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况。例如,某建筑工人在工地正常施工时,因脚手架倒塌受伤,这种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待遇支付方面,一旦认定为工伤,职工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救治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等。待遇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比如某职工因工伤导致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他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相应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025-01-30 13:12: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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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规定旨在保障建筑施工人员权益。
1. 参保主体与方式:按项目参保,鉴于建筑施工人员流动性大,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全员参保,确保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等都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 缴费方面: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同地区依实际定费率,保障基金收支平衡与职工权益。
3. 权益保障:工伤认定上,施工中受伤或患职业病,符合条件按《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待遇支付上,认定工伤后职工可享受医疗救治、伤残津贴等多种待遇,标准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建议施工企业严格按规定参保缴费,保障职工权益;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政策落实;职工自身也应了解政策,合法维权。

2025-01-30 13:04: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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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有明确规定,按项目参保且全员覆盖,缴费以项目总造价一定比例计算,职工符合条件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待遇。
法律解析:
1、参保方面,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这适应了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全员参保要求所有职工都要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不论其身份是农民工还是其他职工。
2、缴费上,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各地根据实际定费率,目的是保障基金收支平衡及职工权益。
3、权益保障上,施工中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符合条件按《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待遇,如医疗救治费用、伤残津贴等,标准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涉及多方面规定,若对参保、缴费、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30 11:2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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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参保主体与方式方面:按项目参保契合建筑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能更好地覆盖施工人员。全员参保则确保所有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等群体都能纳入保障范围,体现了应保尽保的原则,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遭遇工伤时有基本保障。
2. 缴费方面: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一定比例缴费,且各地根据实际定费率,能在保障基金收支平衡的同时,维护职工权益,使工伤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3. 权益保障方面:工伤认定遵循《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认定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能被认定为工伤。待遇支付涵盖多种费用,按规定执行,能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生活和医疗需求。
提醒:
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按规定参保缴费,职工发生工伤时要及时按程序申请认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30 11:22:5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最新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一级资质标准(二)二级资质标准(三)资质标准(四)承包工程范围具体标准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一级资质标准建筑企业资产净资产2020万元以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且人员齐全。建筑单位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类的2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单体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2)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标准:相比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而言,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企业的工程业绩都做一定的要求。四、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相比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标准而言,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都做一定的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八条 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第九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十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三)施工劳务资质;(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第十二条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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