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仲裁当事人的权利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公平裁断的权利:
(一)当事人提请仲裁权;申请人有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权,被申请人享有承认或反驳仲裁请求和提起反请求的权利;
(二)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
(三)当事人有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和选择仲裁员的权利;
(四)申请仲裁员回避权;
(五)约定不开庭仲裁权和公开开庭仲裁权;
(六)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仲裁活动权。
二、维护自身实体权利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
(一)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
(二)辩论的权利;
(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三、实体权利的处分权:
(一)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权;
(二)请求仲裁机构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的权利;
(三)申请人民撤销仲裁裁决权;
(四)请求补正仲裁裁决书错误权。
四、为实现合法权益向人民申请执行权。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公平裁断的权利:
(一)当事人提请仲裁权;申请人有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权,被申请人享有承认或反驳仲裁请求和提起反请求的权利;
(二)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
(三)当事人有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和选择仲裁员的权利;
(四)申请仲裁员回避权;
(五)约定不开庭仲裁权和公开开庭仲裁权;
(六)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仲裁活动权。
二、维护自身实体权利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
(一)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
(二)辩论的权利;
(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三、实体权利的处分权:
(一)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权;
(二)请求仲裁机构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的权利;
(三)申请人民撤销仲裁裁决权;
(四)请求补正仲裁裁决书错误权。
四、为实现合法权益向人民申请执行权。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仲裁当事人的权力有哪些 1、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 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应在庭审结束后阅读庭审笔录,并应签名或盖章;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申请补正,补正后应签名或盖章。 3、申请人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增加、变更、放弃请求以及撤销申请。撤销申请应当在仲裁委立案后至仲裁委《调解书》或《裁决书》送达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仲裁委批准。 被申请人有权自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管辖异议书,该十日为答辩期。被申请人可以提出反申请。反申请应当在答辩期内向仲裁委书面提出,经仲裁委决定受理并批准合并审理的,一并开庭审理。逾期提出反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另案处理。 4、当事人收到《出庭通知书》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并遵守仲裁庭纪律。 当事人在申请或答辩时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供或确认自己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以便仲裁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仲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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