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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赔偿包括福利费吗

杨* 湖南-湘潭 仲裁咨询 2025.01.29 10:42:43 344人阅读

仲裁赔偿包括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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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劳动仲裁中,对于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的计算,一般依据劳动者工资收入等相关标准。福利费不属于工资范畴,是企业给职工除工资、奖金、津贴外的福利性支出,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这类,所以计算常规仲裁赔偿项目时,通常不涵盖福利费。
(2)不过在特定案件里,若双方有明确约定,或者存在特殊情形,比如有证据表明福利费是工资组成部分,且与争议事项相关联,那么在仲裁赔偿计算时就可能会将福利费考虑在内。关键在于福利费的性质以及它与争议事项的关联性。

提醒:
不同仲裁案件情况各异,涉及仲裁赔偿是否包括福利费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29 15:5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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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仲裁赔偿是否包括福利费需具体情况具体判断,一般劳动仲裁常规赔偿项目不包括福利费,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能会考虑。
法律解析:
在劳动仲裁中,涉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计算时,多依据劳动者工资收入等相关标准。福利费通常不属于工资范畴,它是企业给职工除工资、奖金、津贴外的福利性支出,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这类,所以计算常规仲裁赔偿项目时,通常不会将福利费纳入。不过,若在具体案件里,双方有明确约定,或者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有证据能证明福利费是工资组成部分,且与争议事项相关联,那么在仲裁赔偿计算时就可能会考虑福利费。关键在于福利费的性质以及它与争议事项的关联性。如果您在仲裁赔偿中遇到关于福利费的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9 13:5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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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劳动仲裁中,计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常规仲裁赔偿项目时,通常不包括福利费。因为福利费一般不属于工资范畴,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等之外的福利性支出,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赔偿按工资收入等相关标准确定。

(二)若在具体案件中,双方有明确约定或者存在特殊情形,比如有证据证明福利费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且与争议事项相关联,那么在仲裁赔偿计算时可能会考虑福利费,关键在于福利费的性质及与争议事项的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这里并未将福利费列入计算范围。

2025-01-29 12:5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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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赔偿里福利费的情况得具体分析。常规算经济补偿等时,按工资收入标准来,福利费一般不算工资,像职工困难补助这类福利支出,通常不在仲裁赔偿范围内。

  不过,要是案件里双方有明确约定,或者能证明福利费是工资一部分且和争议有关联,计算仲裁赔偿时就可能会考虑。重点在于福利费性质及其与争议的关联 。  

2025-01-29 12:52: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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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赔偿是否涵盖福利费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1. 劳动仲裁常规计算不包括福利费。在劳动仲裁中,计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一般依据劳动者工资收入等相关标准。福利费不属于工资范畴,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外的福利性支出,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所以,在计算常规仲裁赔偿项目时,通常不会将福利费纳入计算范围。
建议企业和劳动者明确区分工资与福利费,避免后续争议。

2. 特殊情况下可能包括福利费。若在具体案件中,双方有明确约定,或者有证据证明福利费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且与争议事项相关联,那么在仲裁赔偿计算时就可能会考虑福利费。
建议在涉及相关争议时,双方应积极提供证据,以证明福利费与争议事项的关联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确定仲裁赔偿是否包括福利费,关键在于福利费的性质及与争议事项的关联性。

2025-01-29 11:29:3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仲裁当事人的权利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公平裁断的权利:
(一)当事人提请仲裁权;申请人有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权,被申请人享有承认或反驳仲裁请求和提起反请求的权利;
(二)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
(三)当事人有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和选择仲裁员的权利;
(四)申请仲裁员回避权;
(五)约定不开庭仲裁权和公开开庭仲裁权;
(六)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仲裁活动权。
二、维护自身实体权利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
(一)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
(二)辩论的权利;
(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三、实体权利的处分权:
(一)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权;
(二)请求仲裁机构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的权利;
(三)申请人民撤销仲裁裁决权;
(四)请求补正仲裁裁决书错误权。
四、为实现合法权益向人民申请执行权。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公平裁断的权利:
(一)当事人提请仲裁权;申请人有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权,被申请人享有承认或反驳仲裁请求和提起反请求的权利;
(二)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
(三)当事人有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和选择仲裁员的权利;
(四)申请仲裁员回避权;
(五)约定不开庭仲裁权和公开开庭仲裁权;
(六)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仲裁活动权。
二、维护自身实体权利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
(一)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
(二)辩论的权利;
(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三、实体权利的处分权:
(一)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权;
(二)请求仲裁机构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的权利;
(三)申请人民撤销仲裁裁决权;
(四)请求补正仲裁裁决书错误权。
四、为实现合法权益向人民申请执行权。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仲裁当事人的权力有哪些 1、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 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应在庭审结束后阅读庭审笔录,并应签名或盖章;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申请补正,补正后应签名或盖章。 3、申请人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增加、变更、放弃请求以及撤销申请。撤销申请应当在仲裁委立案后至仲裁委《调解书》或《裁决书》送达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仲裁委批准。 被申请人有权自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管辖异议书,该十日为答辩期。被申请人可以提出反申请。反申请应当在答辩期内向仲裁委书面提出,经仲裁委决定受理并批准合并审理的,一并开庭审理。逾期提出反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另案处理。 4、当事人收到《出庭通知书》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并遵守仲裁庭纪律。 当事人在申请或答辩时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供或确认自己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以便仲裁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仲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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