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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自愿放弃社保有补偿金吗

尹** 四川-眉山 社保纠纷咨询 2025.01.29 02:48:15 392人阅读

签了自愿放弃社保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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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从法律义务角度看,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是不能通过双方约定来免除的,即便签订了所谓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也因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2)就劳动者权益而言,若因单位未缴社保而遭受损失,如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未缴医保导致无法报销医疗费用,单位要赔偿相应损失。
(3)从行政监管方面讲,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改正、补缴社保费用,还可能对单位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醒:
用人单位不要妄图通过签订放弃社保协议逃避责任,劳动者也别以为签了协议就可忽视自身社保权益,若遇相关纠纷,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29 08: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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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无效,且一般不存在“补偿金”。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双方约定来免除。所以即便劳动者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该协议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不具备法律效力。

若劳动者因单位未缴社保而遭受损失,如无法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劳动者生病时因单位未缴医保不能报销医疗费用,单位就要赔偿相应损失。

此外,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补缴社保费用,还可能视情节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若你对社保缴纳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或者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9 07:2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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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签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缴纳社保是单位法定义务,这种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签了也无效,不存在所谓“补偿金”。
(二)若劳动者因单位未缴社保有损失,如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单位要担赔偿责任,像未缴医保致无法报销医疗费,单位要赔相应费用。
(三)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改正、补缴社保,还可能对单位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025-01-29 05:4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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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没效力,一般也不存在“补偿金”一说。
    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法定责任,不能靠约定就免除,所以即便签了放弃协议,因违法也无效。

2. 若劳动者因单位没缴社保有损失,像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单位得担赔偿责任。如没缴医保致无法报销费用,单位要赔这部分损失。

3. 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改正、补缴社保,还可能对单位处以罚款等处罚。

2025-01-29 04:4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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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确实无效,也不存在所谓“补偿金”。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法定责任,不可通过约定免除,此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必然无效。

1. 对劳动者权益影响:若用人单位未缴社保致劳动者受损,如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用人单位要担责。像未缴医疗保险使劳动者不能报销医疗费,单位需赔相应损失。劳动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若遇此类情况,要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2. 行政部门监管: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补缴社保费用,还可能处以罚款等处罚。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避免面临行政处罚和法律风险。

2025-01-29 03:39:41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其员工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任何理由减免。即使职工自愿放弃社保权益,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颁布施行无效。”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缴纳社会保险费!理由:《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则进一步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
(四)失业;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五)生育。”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给用人单位以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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