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渝中区法律咨询 > 渝中区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工伤伙食补助费谁承担

工伤伙食补助费谁承担

方** 重庆-渝中区 工伤纠纷咨询 2025.01.27 17:12:19 489人阅读

工伤伙食补助费谁承担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渝中区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渝中区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 关于工伤职工的伙食补助费承担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工伤保险基金需承担工伤职工的伙食补助费,这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体现。
2.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那用人单位就得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包含伙食补助费。这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缴费行为的一种责任约束。
3. 各地在计算伙食补助费时都有相应标准,通常参照当地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具体金额。比如某地区规定每天工伤伙食补助费为50元,治疗期间就按此标准由相应承担主体支付费用。

2025-01-27 20:36:02 回复
咨询我

(一)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且所在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这种情况下,职工无需担心费用问题,按照规定流程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支付相应的伙食补助费。
(二)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当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就得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包括伙食补助费。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这笔费用,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计算伙食补助费时,要注意各地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是参照当地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具体金额。职工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或者专业人士咨询具体的标准,以便准确计算自己应得的伙食补助费数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5-01-27 20:09:18 回复
咨询我

工伤职工的伙食补助费承担及计算有明确法律规定。
1. 承担主体方面: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需支付包括伙食补助费在内的工伤保险待遇。
2. 计算标准方面:各地有相应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具体金额。

为保障工伤职工权益,建议用人单位严格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因未缴费而承担额外费用和法律风险。同时,工伤职工应了解自身权益和当地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在权益受损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5-01-27 18:56:2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工伤职工的伙食补助费,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计算时一般按当地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具体金额。
法律解析:
1、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制度。当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工伤职工的伙食补助费等相关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这体现了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确保职工在工伤后能得到相应的经济支持。
2、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含伙食补助费。这是对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约束,促使其依法参保。
3、各地在计算伙食补助费时有相应标准,通常参照当地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如某地区规定每天50元,以此确定具体支付金额,保证费用计算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若你在工伤伙食补助费方面还有具体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1-27 18:33:0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 责任承担主体明确: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发生工伤事故时,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包括伙食补助费在内的工伤保险待遇。
2. 计算标准有依据:各地计算工伤职工伙食补助费有相应标准,通常参照当地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具体金额,不同地区金额会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地区按每天固定金额来计算,在工伤职工治疗期间,承担主体需按此标准支付费用。
提醒:
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承担本应由基金支付的费用。若职工遇到工伤伙食补助支付问题,因案情可能不同,建议咨询我进一步分析。

2025-01-27 18:32:06 回复

这些都可以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主张赔偿标准。   
1.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举证的话,如有固定收入,就是提交有固定收入的证明,比如,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清单、每月固定的银行进账记录等等。   
2.伙食费:一般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般以实际发生数额为依据。   伙食费一般只计算伤者,不过,也可以向法院主张陪护人员的伙食费,至于法院如何来判,那就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了。   
3.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举证的话,就是要提供有护理人员护理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医嘱上面会有显示,如护理一人,护理多少天等,再提交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加以佐证。   以上为计算标准,具体金额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来一一计算。   如果伤者情况严重的话,建议聘请律师,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伤期间、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期间、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
8093人阅读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操作不当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叫工伤,伤残是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那么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以及工伤鉴定伤残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法律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标准
21248人阅读

劳动能力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综合,劳动能力的分类也很多,今天为大家介绍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那么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条件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工伤事故死亡赔偿
9315人阅读

在一些高危行业,工伤致死的事故也并不少见,那么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都有哪些最新规定呢,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内容有哪些,工伤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工地死亡事故赔偿细则等内容,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劳动保护法
234478人阅读

劳动保护法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劳动保护法的有关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劳动保护法全文是什么,劳动保护法最新内容是什么,劳动保护法关于孕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全文
20294人阅读

大多数人都需要工作来进步和生活,这就和劳动法有所关联,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劳动法全文的有关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内容尽在律图,请咨询本站合作律师,为您专业答疑解惑!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