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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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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否属于期待权范畴

张** 江苏-沭阳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1.27 12:52:18 459人阅读

继承权是否属于期待权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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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通常不属于期待权。因为期待权是法律要件未充分具备而未取得完整权利,未来有取得完整权利可能的权利。

继承权是基于特定法律事实马上产生的权利,像被继承人死亡等情况,只要满足法定条件,继承人就能实际享有继承财产等权利,不是未来可能取得的不确定状态。不过在附条件或附期限的继承安排这种特殊法律设定下,会出现类似期待权的情形,但这只是例外。所以总体上继承权是既得权,不是期待权。

解决措施和建议:在涉及继承相关事务时,无论是继承人还是相关法律工作者,都要明确继承权的性质。对于可能存在的特殊继承安排,如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情况,要仔细审查相关条款,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准确的界定和保护。

2025-01-27 17:0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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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继承权多数情况下不属于期待权。因为期待权是法律要件未充分具备而未取得完整权利但有取得可能的权利,而继承权基于如被继承人死亡等特定法律事实就立即产生。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继承人就能实际享有继承财产等权利,并非处于不确定的未来取得状态。
2. 特殊情形下会有类似期待权的情况,像附条件或附期限的继承安排,但这是特殊法律设定下的例外,总体上继承权是既得权而非期待权。

提醒:
在涉及到继承权相关事务时,不同的继承情形可能存在复杂的法律规定,若对自身继承权的性质有疑问,建议进一步咨询以准确判断自身权利状况。

2025-01-27 15:21: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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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继承权不属于期待权范畴,而是一种既得权。
法律解析:
1. 首先,期待权是因法律要件未充分具备而尚未取得完整权利、将来有取得该完整权利可能的权利。而继承权在通常情况下,基于被继承人死亡等特定法律事实就会立即产生。一旦满足法定条件,继承人马上就能实际享有继承财产等权利,不是处于未来不确定能否取得的状态。
2. 虽然存在特殊情况,像附条件或附期限的继承安排会有类似期待权的情形,但这只是特殊法律设定下的例外。整体上,正常的继承权符合既得权的特征,而与期待权有明显区别。

如果你对继承权或者其他法律权利的界定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深入咨询,以便准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7 14: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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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对于继承人来说,如果面临关于继承权是期待权还是既得权的争议,要明确在一般情况下,当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定事实发生,并且自身满足法定的继承条件(如法定继承中的顺位要求、遗嘱继承中的遗嘱指定等),自己的继承权就是既得权。此时,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去继承相应的财产份额等。如果他人质疑自己的继承权,可依据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据来维护自己既得的继承权。
(二)其次,在特殊的附条件或附期限的继承安排这种情况下,如果处于条件尚未成就或者期限尚未到来的阶段,继承人此时的权利更类似于期待权。在这个阶段,继承人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约定。比如,遗嘱中写明继承人在年满25岁时可继承某套房产,在25岁之前,继承人不能擅自处分这套房产相关的权益,要等待条件成就。
(三)最后,如果发生继承权相关的纠纷,涉及到确定是既得权还是期待权的争议时,可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咨询律师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表明在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定事实发生时,只要继承人符合法定条件,继承权就立即产生,一般为既得权,而非期待权。

2025-01-27 13:3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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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继承权大多不属于期待权。期待权是这样一种权利,由于法律要件还没完全具备,所以还没拿到完整的权利,但以后有拿到完整权利的可能性。
2. 继承权往往是在特定法律事实发生时,像被继承人死亡这种情况,马上就产生的权利。只要满足法定的条件,继承人就能实际享受继承财产等权利,并不是处在未来才可能得到的不确定状态。
3.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有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继承安排时,可能会有类似期待权的情况,但这是特殊法律规定下的例外。总的来说,继承权是既得权,不是期待权。

2025-01-27 13:11:1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如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的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又如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所以,如果不是工伤医疗费的话,则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代位继承只能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子女。
儿媳或者女婿想继承遗产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代替死者尽赡养义务,一种是作为转继承人。前一种情况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于法律上没有规定儿媳或者女婿对公婆有赡养义务,因此如果他们尽孝,可以继承遗产。第二种情况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死亡的话,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转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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