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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解除合同有补偿金吗

梁** 浙江-衢州 劳动合同咨询 2025.01.27 10:21:13 333人阅读

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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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对于其他普通民事合同到期解除,通常没有补偿金。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但要是合同中有到期补偿的特别约定,那就按约定执行。

提醒:
不同类型合同在到期解除时规定不同,涉及相关问题时,要先明确合同性质和具体约定,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7 14: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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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其他普通民事合同到期的情况:一般没有补偿金,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结束。但如果合同中有到期补偿等特别约定,就按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5-01-27 13:4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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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

2. 对于其他普通民事合同到期:
    一般没有补偿金,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若合同有到期补偿特别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关键看合同类型及相关约定。

2025-01-27 13:0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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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解除合同是否有补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 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
一般而言,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形外,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前与劳动者沟通续订事宜,明确相关条件;劳动者也应关注自身权益,了解相关补偿规定。

2. 其他普通民事合同到期的情况:
通常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随之终结,不存在补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到期补偿等特别约定,那就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建议在签订普通民事合同时,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到期后的相关事宜,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2025-01-27 11:1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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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到期解除合同是否有补偿金需分情况,劳动合同到期一般有补偿金(特定情形除外),其他普通民事合同到期通常无补偿金(有特别约定除外)。
法律解析:
对于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这是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对用人单位的一种约束。而对于其他普通民事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终结,一般无补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到期补偿等特别约定,就应按约定执行。在实际生活中,若遇到合同到期解除合同涉及补偿金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7 10:31:5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里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 辞退的条件是: 1、职工犯有规定的或错误行为; 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法定解除。包括辞职权、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权; 二、 约定解除; 三、协商解除。 上诉各项之间的区别是:开除、除名、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行使;其结果自然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由双方当事人行使,其用人方的权利含有开除、除名、辞退的手段,劳动者含有辞职权,双方共同行使的则有特别解除权、不可抗力解除、约定解除、协商解除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解除权的除除斥期间问题解答如下,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故而,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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