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咸宁法律咨询 > 咸宁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儿子和女儿谁继承财产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儿子和女儿谁继承财产

赵** 湖北-咸宁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1.27 08:53:47 315人阅读

儿子和女儿谁继承财产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咸宁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咸宁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子女在法定继承中有平等的继承权,儿子和女儿继承父母财产时地位与份额均等。然而被继承人立遗嘱指定单独由儿子或女儿继承时就按遗嘱执行。特殊情况也会影响遗产分配,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被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解决措施和建议:被继承人应提前立好遗嘱明确财产分配,避免子女间产生纠纷。子女若想多继承财产,可多对父母尽扶养义务,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应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顺利继承遗产。

2025-01-27 12:06: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 在法定继承中,儿子和女儿具有平等的继承权,正常情况下份额均等。
2. 遗嘱具有优先性,若被继承人立遗嘱指定儿子或女儿单独继承,就依遗嘱执行,其他子女无继承权。
3. 特殊情形会影响遗产分配,像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被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这表明继承财产多少并非简单取决于性别,而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提醒:
在处理继承事务时,应全面考虑法定继承规则、遗嘱内容以及特殊情况对遗产分配的影响,不同情况差别较大,若遇复杂继承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01-27 10:28:1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子女在法定继承中一般享有平等继承权,但遗嘱及特殊情况会影响最终继承份额。
法律解析:
1. 按照法定继承规定,儿子和女儿在继承父母财产时处于相同地位,份额均等。这体现了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
2. 若被继承人立遗嘱指定某子女单独继承财产,遗嘱优先,这是对被继承人处分自己财产权利的尊重。
3. 在特殊情形下,比如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等,遗产分配会有不同考量。这是为了平衡各方面权益,体现公平公正。如果您在遗产继承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复杂的继承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理解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7 09:44:26 回复
咨询我

(一)如果想确保自己的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遗嘱需要明确财产的分配方式、指定继承人等内容,并且遗嘱的订立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样就可以打破法定继承中子女平等继承的一般规则,按照自己的想法确定财产的归属。
(二)对于可能涉及遗产分配的子女来说,如果自身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法定继承过程中,要积极向其他继承人或者相关部门表明自己的情况,争取在遗产分配时得到照顾。
(三)在日常生活中,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子女,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例如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记录、支付医疗费用的票据等,以便在遗产分配时能够证明自己的贡献,从而有可能获得更多的遗产份额。
(四)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子女,在遗产分配时可能面临不分或者少分的情况。所以这类子女如果想要争取更多的遗产份额,就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扶养义务。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5-01-27 09:28:28 回复
咨询我

1. 通常子女在法定继承里有同等的继承权,儿子与女儿继承父母财产时地位和份额都一样。
2. 要是被继承人写了遗嘱,指明财产只让儿子或者女儿继承,那就得照遗嘱办,其余子女不能继承。
3. 特殊情形下,像继承人生活特别困难又没劳动能力,分遗产时得照顾他。
4.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继承人,分遗产时能多分。
5.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遗产时不应分或者少分。总之,不能认定儿子或女儿必然继承更多财产,得看具体情况。

2025-01-27 09:27:37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关于继承权的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儿子和女儿)平等。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遗产继承费
23419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遗产继承费的有关知识,那么遗产继承公证费是多少,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是多少,以及遗产继承费用标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丧失
14900人阅读

继承权,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大家有所关注的范围,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继承权丧失的相关内容,那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以及继承权丧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代位继承权
7729人阅读

遗产继承的案件很多,又是就会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代位继承权有关知识,那么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代位继承权权利有哪些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43340人阅读

立遗嘱是对自己的财产合理分配的方法,那么写了遗嘱但是没有去公证,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师律图平台,来了解一下吧!

附加遗产
1389205人阅读

遗产经常作为文学作品的背景,故事围绕着遗产展开,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的话题也深受的大家关注,今天律图为大家介绍附加遗产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