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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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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产算不算新生儿死亡

罗** 山西-临汾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1.26 13:51:52 490人阅读

死产算不算新生儿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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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产与新生儿死亡存在显著区别。死产是胎儿分娩过程中死亡且出生后无生命迹象,新生儿死亡则是新生儿出生后28天内各种原因导致死亡。从法律和医学角度都能体现出这种差异。法律上,在像保险理赔等场景中,二者的界定与赔付标准不同,相关权益保障规定也不一样。在医学方面,二者的判定依据、致死原因分析等也存在区别。

要准确区分二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在医学判定时,严格依据各自定义来判断。
其次,法律层面完善对二者的明确界定,避免出现争议。
最后,在保险等涉及二者区分的行业中,应明确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准确认定与处理。

2025-01-26 18:0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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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从定义上看,死产是胎儿分娩过程中死亡,出生后无生命迹象,新生儿死亡是出生后28天内死亡,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
2. 在法律层面,两者的认定不同。这意味着在处理相关事务时要准确判断,比如户籍登记方面,死产不会涉及新生儿的户籍登记等程序,而新生儿死亡则可能涉及死亡登记等特殊手续。
3. 在权益保障方面差异明显。如在遗产继承中,死产胎儿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不能参与继承,但新生儿出生后如果存活哪怕很短时间再死亡,可能涉及遗产继承份额等权益问题。
4. 在保险理赔等场景下,对死产和新生儿死亡有不同的界定和赔付标准,要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准确判断。

提醒:
在遇到涉及死产或新生儿死亡的情况时,不同情况对应的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准确判断和处理。

2025-01-26 17:2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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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死产一般不算新生儿死亡,两者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处理。
法律解析:
1、从定义上看,死产是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且出生后无生命迹象,新生儿死亡是出生后28天内死亡。这是两者在医学上的本质区别,也是法律区分的重要依据。
2、在法律层面,不同场景下两者的规定有很大差异。以保险理赔为例,对于死产和新生儿死亡的界定及赔付标准是不一样的。这表明在涉及权益保障等法律事务时,准确区分死产和新生儿死亡至关重要。如果您在涉及死产或者新生儿死亡相关的法律权益方面存在疑问,例如在继承、保险理赔或者其他法律事务中遇到困惑,建议向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5-01-26 17:1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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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保险理赔方面,如果遇到死产和新生儿死亡的情况,首先要仔细查看保险合同条款。因为不同的保险合同对于死产和新生儿死亡的定义可能会有细微差别,赔付标准也不尽相同。比如有些保险合同可能明确规定新生儿死亡需满足出生后存活一段时间(如24小时)且在28天内死亡才予以赔付,而死产则不在赔付范围内。
(二)从权益保障角度看,对于死产和新生儿死亡,家属应及时保留相关的医疗证明文件。像死产的医学诊断证明、新生儿死亡的病历等,这些文件在后续的法律认定、保险理赔或者其他涉及权益保障的事务中都是非常关键的证据。
(三)在法律程序上,如果对于死产和新生儿死亡的界定存在争议,比如保险公司认为是死产而家属认为是新生儿死亡且应得到赔付时,家属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相关的卫生部门或者法律专业人士咨询了解,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必要时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发生争议时,应当依据合法有效的证据进行判定。在保险理赔等场景下,需遵循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同情况的界定,来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5-01-26 15:22: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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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产不属于新生儿死亡。死产是胎儿分娩时死亡,出生后没生命迹象。
2. 新生儿死亡是新生儿出生后28天内因为多种原因死亡。
3. 从法律与医学看,两者区别明显。
4. 在法律方面,像对死产和新生儿死亡的认定、权益保障等规定或许不同。比如保险理赔时,这两者的界定与赔付标准可能有差异。
5. 所以,不能把死产直接当成新生儿死亡,要依据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去判断、处理。

2025-01-26 15:03:05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六十周岁以上的限定,故新生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新生儿死亡赔偿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解答如下, 两个办法,一是找人或者其他证据证明老人曾经活过(注意这是必须的,否则你不能用一个虚假的人名去报失踪),然后到派出所报失踪。。。派出所肯定不能推却,你这个属于正常报案,如果派出所能立马证明其死亡,那你的问题就解决了,如果只是同意报失踪,那么等四年,就可以申请失踪人认定死亡。。第二个办法,就是找到老人去世时所呆的医院或者敬老院,让他们开病重乃至死亡证明,如果找不到的话,就找老人最后登记的住所的街道,找回帮你注销老人户口的原始档案,这就是老人过世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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