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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算不算劳动报酬

李** 新疆-乌鲁木齐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1.26 11:35:40 338人阅读

加班费算不算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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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加班费明确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其是劳动者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付出劳动后应得的补偿,符合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所得对价的定义,充分体现了劳动者在额外工作时间创造的价值。
(2)关于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法律有明确规定。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报酬;休息日工作且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报酬。
(3)若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如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款项。

提醒:
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加班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有效主张自己的加班费权益。

2025-01-26 15: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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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额外劳动的合理补偿,体现其创造的价值。
(二)了解不同加班情形对应的报酬标准,如延长工作时间付150%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无补休付200%,法定休假日加班付300%。
(三)若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劳动者要勇敢维权,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索要拖欠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25-01-26 14:3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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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劳动报酬就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后应得的回报,反映着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2. 按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不同,报酬标准也不同。延长工作时间付150%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无补休付200%;法定休假日加班付300%。
3. 若单位拖欠加班费,劳动者可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让单位支付拖欠费用,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26 14:0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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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确实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劳动报酬反映着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体现其创造的社会价值,而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额外劳动的补偿,自然是劳动报酬一部分。

1. 法定支付标准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工作且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报酬。
2. 体现劳动价值。劳动者在额外时间付出劳动,加班费是对这种付出的合理补偿,彰显其劳动价值。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的情况,建议劳动者:一是收集相关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二是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争取和平解决;三是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加班费,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26 13:4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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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加班费算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其创造的社会价值。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付出劳动获得的补偿,是劳动价值的体现,所以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当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此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加班费,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如果您在加班费相关问题上遇到困扰,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2025-01-26 12:08:4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加班费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是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三是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用人单位支付的加班费,是劳动者超时劳动的报酬,是货币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薪酬包括加班费,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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