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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农村后宅基地还归自己所有吗

蒲** 甘肃-临夏 宅基地咨询 2025.01.26 05:36:26 390人阅读

离开农村后宅基地还归自己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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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离开农村后宅基地通常仍归原权利人。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有使用权。他们到城市生活,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与使用权还在。不过有一些情况需注意,一方面宅基地不能单独转让,只有在符合规定时,和房屋一起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申请条件的成员。另一方面,要是长期闲置或者依法被收回等情况,宅基地所有权会改变。

解决措施和建议:若离开农村想处理宅基地,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想宅基地被收回,可将房屋保留,避免宅基地长期闲置。若想转让,要确保转让对象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条件的成员,并且按照规定与房屋一并转让。

2025-01-26 11: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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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宅基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住宅建设等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有使用权。离开农村到城市生活时,其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一般仍存在。
2. 宅基地不能单独转让,需随房屋一起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申请条件的成员。
3. 存在特殊情况会影响宅基地归属,像长期闲置或者依法收回时,其所有权可能改变,所以离开农村后宅基地的归属要依据具体情形与相关法律判定。

提醒:
在处理农村宅基地相关事务时,应充分了解当地关于宅基地的规定,因为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特殊政策,若有疑问建议进一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01-26 10:15: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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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开农村后,宅基地一般仍归原权利人所有,但在特定情况下所有权可能改变。
法律解析:
1、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拥有的是使用权。按照法律规定,即便农民离开农村前往城市生活,其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通常依旧存在。
2、不过,宅基地存在特殊限制,它不得单独转让,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才可以随房屋一起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成员。
3、当出现长期闲置或者依法收回等情形时,宅基地的所有权会发生变化。所以,离开农村后宅基地的归属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情形和相关法律法规判定。如果您在这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01-26 09:0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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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离开农村到城市生活,首先要明确自己对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一般是依然存在的。所以不用过于担心会立即失去宅基地权益。但要保存好与宅基地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宅基地使用证等,这些文件是证明自己对宅基地拥有权益的重要依据。
(二)若想要转让宅基地相关权益,必须清楚宅基地不得单独转让。如果有房屋建在该宅基地上,并且想转让的话,只能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随房屋一并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成员。例如,转让时要按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规定流程进行申请、审核、登记等一系列操作。
(三)对于长期闲置宅基地的情况,要知道这可能会导致宅基地所有权发生变化。为避免这种情况,如果不能自己使用宅基地,可以考虑合法地将宅基地的使用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有需要的成员,如签订合法的租赁协议或者委托代管协议等,但这些操作都要遵循相关规定。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这表明只要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就依法享有对宅基地的相关权益,即使离开农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这些权益依然存在。

2025-01-26 07:0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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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常来说,离开农村后,宅基地还是原主人的。从法律上讲,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拿来盖房子和建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哪怕农民去城市生活了,其在农村的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依然保留。
2. 不过得注意,宅基地不能单独转让,只有在符合规定时,跟着房屋一起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里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才行。
3. 如果出现长期闲置或者依法被收回等状况,宅基地的所有权就可能改变。总体而言,离开农村后,宅基地归谁得看具体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

2025-01-26 06:34:2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坍塌后,房屋就已丧失其应有之属性,根据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性和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坍塌后已经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了。也就是说,房屋倒塌后如果可以在两年内恢复使用,原来的房主还是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搬迁后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笔者认为,这是指村民将原来的住房出卖或出租后,在同一村集体内又重新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比如你在甲村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又重新向甲村提出宅基地申请,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批准。现在你已经搬迁到乙村,应该属于乙村没有宅基地的村民,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的条件。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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