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福利补贴类不能列入补偿金计算,如住房、交通、餐饮等补贴,因其属于企业给予员工的日常福利,不具有劳动报酬或补偿性质,若将其计入会使补偿金计算偏离实际劳动所得。
(2)非工资性奖金也不应计入,像企业年会抽奖所得奖金等,与工作业绩不直接挂钩,不属于正常劳动报酬范畴,计入会不合理抬高补偿金数额。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费用,如工作服、工作工具购置费用等,是为工作开展产生的特定费用,非劳动所得,不能作为补偿金计算依据。
提醒:
计算补偿金时,要准确区分各类收入性质,剔除非劳动报酬性、非补偿性质收入,避免计算错误引发纠纷。
2025-01-26 10:06: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在计算补偿金时,福利补贴类(如住房、交通、餐饮补贴等)、非工资性奖金(如企业年会抽奖奖金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费用(如工作服、工作工具购置费用等)通常不能列入。补偿金计算应基于正常工资收入等,剔除非劳动报酬性、非补偿性质的收入。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补偿金的计算旨在合理补偿劳动者因特定事由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其计算基础应当是与劳动者实际劳动付出和劳动报酬紧密相关的收入。福利补贴类主要是企业给予的日常福利,并非劳动报酬或补偿性质;非工资性奖金与工作业绩不直接挂钩,不属于正常劳动报酬范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费用是为工作开展产生的特定费用,并非劳动所得。将这些非劳动报酬性、非补偿性质的收入剔除,能确保补偿金计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若你在补偿金计算方面还有具体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1-26 08:42:14 回复
咨询我
(一)福利补贴类收入,像住房、交通、餐饮等补贴,属于企业给员工的日常福利,不是劳动报酬或补偿性质的,计算补偿金时不应列入。
(二)非工资性奖金,如企业年会抽奖所得奖金,与工作业绩不直接挂钩,不属于正常劳动报酬范畴,不能作为补偿金计算基数。
(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费用,例如工作服、工作工具购置费用等,是为工作开展产生的特定费用,非劳动所得,不应计入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这里明确了补偿金计算应基于合理的工资收入范畴。
2025-01-26 07:35:26 回复
咨询我
1. 福利补贴不列入:
企业给员工的住房、交通、餐饮等福利补贴,是日常福利,并非劳动报酬或补偿性质,在算补偿金时不能算进去。
2. 非工资奖金不算:
像企业年会抽奖这类与业绩不直接挂钩的偶然奖金,不属于正常劳动报酬,不能作为补偿金计算基数。
3. 特殊费用要剔除:
用人单位付的工作服、工作工具购置等费用,是工作开展的特定费用,非劳动所得,算补偿金时应剔除。
补偿金计算基于正常工资收入,剔除非报酬、非补偿收入才合理合法。
2025-01-26 05:44:38 回复
咨询我
计算补偿金时,应剔除一些特定收入,以保证计算的合理合法,这是基于补偿金应与劳动者正常劳动报酬和补偿性质相关的原则。
1. 福利补贴类收入不应列入。像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饮补贴等福利性质补贴,是企业给予员工的日常福利,与劳动报酬和补偿性质无关。企业提供这些福利旨在改善员工生活和工作条件,并非对劳动付出的直接回报,所以计算补偿金时应排除。
2. 非工资性奖金不能计入。如企业年会抽奖所得奖金等与工作业绩不直接挂钩的偶然奖金,不属于正常劳动报酬范畴。此类奖金具有随机性和偶然性,并非基于劳动者日常工作表现和付出,故不计入补偿金计算基数。
3.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费用要剔除。例如工作服费用、工作工具购置费用等,是为工作开展产生的特定费用,不是劳动者劳动所得,不应作为补偿金计算依据。
建议在计算补偿金时,严格审查收入性质,明确区分各类收入是否属于劳动报酬或补偿性质,确保补偿金计算准确。
2025-01-26 05:22: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