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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员工没有社保工伤怎么办

黎* 辽宁-抚顺 工伤纠纷咨询 2025.01.26 04:18:23 421人阅读

兼职员工没有社保工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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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员工的情况较为多样,具体分析如下:
1.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兼职,员工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虽一般不强制单位缴社保,但工伤发生时,单位要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程序认定工伤,随后承担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待遇。
2. 若是劳务关系下的兼职,例如个人独立从事非全日制劳务活动,双方可在劳务合同中约定伤亡事故处理办法。若未约定,通常按双方过错担责。若接受劳务方提供的工作环境等致工伤,接受劳务方需担主要赔偿责任,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2025-01-26 10: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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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兼职:
这种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虽然通常不强制单位缴纳社保,不过一旦发生工伤,单位得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具体操作是,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程序来对员工的工伤进行认定。认定完成后,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待遇,比如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对于劳务关系下的兼职:
像个人独立从事非全日制的劳务活动这种,双方可以在劳务合同中约定伤亡事故的处理方式。要是没有相关约定,一般就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责任。要是接受劳务一方提供的工作环境等因素直接导致工伤的,接受劳务方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5-01-26 09:4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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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员工情况多样,涉及不同责任承担方式。

1.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兼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虽不强制单位缴纳社保,但工伤时单位需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要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程序认定工伤,承担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待遇。建议单位加强安全管理,降低工伤风险;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作为补充保障。
2. 劳务关系下的兼职:如个人独立从事非全日制劳务活动,双方可在劳务合同中约定伤亡事故处理方式。无约定时按过错担责,若接受劳务方提供的工作环境等致工伤,其要担主要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建议双方明确约定相关事项,接受劳务方提供安全工作环境。

2025-01-26 08:3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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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兼职员工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种情况,在工伤责任承担上有所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工伤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务关系下按约定或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解析:
1、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兼职,虽不强制单位缴纳社保,但根据相关规定,一旦发生工伤,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要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程序,承担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待遇,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体现。
2、劳务关系下的兼职,若劳务合同有伤亡事故处理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根据双方过错担责。若接受劳务方提供的工作环境等导致工伤,其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以体现对劳动者在劳务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合理补偿。
如果您在兼职过程中遇到工伤相关问题,不清楚责任划分和赔偿事宜,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6 06:50: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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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兼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虽不强制单位缴社保,但工伤时单位要担工伤保险责任,需按《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承担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待遇。
2. 劳务关系下的兼职,如个人独立从事非全日制劳务活动,双方可在劳务合同中约定伤亡事故处理方式。无约定时,按双方过错担责。若接受劳务方提供的工作环境等致工伤,接受劳务方担主要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提醒:
兼职员工和用人单位应明确双方关系,根据不同情况合理约定相关权益和责任,发生纠纷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6 05:50:4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果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期限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
首先,劳动者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为依据,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巨额的索赔。
最后,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参见《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将为此面临各种强制征缴措施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果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期限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
首先,劳动者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为依据,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巨额的索赔。
最后,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参见《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将为此面临各种强制征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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