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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自己的股票转给家人

何** 湖北-潜江 股权咨询 2025.01.26 05:28:16 306人阅读

如何将自己的股票转给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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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己的股票转给家人,需根据股票所属公司性质,选择合适的转让方式,并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

1. 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
可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完成。转让双方需对转让价格、数量及付款方式等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随后,依据公司章程,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比如修改公司章程、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等,让家人成为公司股东。在签订协议前,应仔细查阅公司章程,明确具体的转让条件和程序,确保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2. 上市公司股票转让
在符合规定和交易规则时,借助证券交易系统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要按规定开设证券账户,再按正常流程在二级市场交易。同时,要关注税收政策,依法缴税。转让前,应了解相关税收规定,做好税费缴纳准备,避免后续出现税务风险。

2025-01-26 09: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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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关键。协议要明确转让价格、数量、付款方式等核心内容,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清晰。后续按公司章程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像修改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保障家人合法取得股东身份。
(2)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要符合规定和交易规则。双方需开设证券账户,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交易。此外,税收政策不可忽视,依法纳税是必要义务。

提醒:
股票转让涉及法律问题复杂,不同公司、不同情形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6 08:1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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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将自己的股票转给家人,非上市公司股票可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可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
法律解析:
对于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转让行为的规范性。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如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是使家人合法取得股东身份的必要程序,这有助于维护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和交易安全。而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要遵循证券市场的相关法规和交易规则。转让双方开设证券账户后在二级市场交易,能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关注税收政策并依法纳税,是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体现。若在股票转让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或不确定的事项,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转让行为的合法有效。

2025-01-26 07:2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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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上市公司股票转给家人,先由转让双方就转让价格、数量、付款方式等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再按公司章程,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比如修改章程、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让家人成为股东。

(二)上市公司股票转给家人,要符合规定和交易规则,转让方与受让方按规定开设证券账户,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按正常流程在二级市场交易。且要关注税收政策,依法缴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025-01-26 06:5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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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
  若持有的是未上市股票,可签转让协议来转。转让时,双方得就价格、数量、付款等协商一致并签书面协议。之后按公司章程,办股权变更登记,像修改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让家人成公司股东。

2. 上市公司股票转让:
  要是上市公司股票,符合规定和交易规则下,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转让和受让方要按规定开证券账户,再按流程在二级市场交易。此外,要留意税收政策,依法缴税。

2025-01-26 05:57:36 回复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lt;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gt;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lt;企业会计制度gt;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包括两种情形::
  1、持票人直接通过出票行为从出票人处取得票据权利,简称出票取得;
  2、持票人依法从无票据权利处分权人手中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简称善意取得。
  根据一般情形,当事人取得票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从出票人处取得。出票是创设票据权利的票据行为,从出票人处取得票据,即取得票据权利。
  2、从持有票据的人处受让票据。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等方式可以转让他人,以此取得票据即获得票据权利。
  3、依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获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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