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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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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欠的钱,死后子女还吗

冯** 广西-柳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1.25 17:11:46 439人阅读

老人生前欠的钱,死后子女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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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一般不用拿自己的财产偿还父母生前债务。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继承方面,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部分若自愿偿还则另当别论,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清偿债务。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既保障债权人权益,也避免继承人过度承担。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子女在面对父母债务时,先明确是否有继承遗产的意愿。若不想承担债务,应明确放弃继承。
2. 若继承遗产,需对遗产价值和债务数额进行评估,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2025-01-25 21:3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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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子女一般没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偿还父母生前债务,这体现了个体财产责任的独立性。
2. 若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就需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比如,若遗产价值10万,债务15万,子女最多承担10万债务。
3. 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超出部分若自愿偿还则可,不自愿则无强制要求。
4.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时,不必承担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清偿责任。

提醒:
在处理这类事务时,子女应明确自身是否有继承遗产的行为,不同行为对应的债务责任不同,如有疑问建议进一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2025-01-25 20:1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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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子女一般无需用自己财产替父母偿还生前债务,继承遗产时则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解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意味着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仅需用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来偿还父母生前债务,超过部分若子女自愿偿还则另当别论。
2、如果子女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对父母生前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继承人在选择继承遗产享受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义务,而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
如果在这方面您有具体的疑问或者特殊的情况,建议向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像我这样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01-25 19:41: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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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子女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子女不需要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父母生前的债务。例如,父母去世后,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这时候父母生前的债务就与子女无关。
(二)若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就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父母生前的债务偿还责任。比如,父母留下的遗产价值50万,而债务有80万,子女只需用这50万遗产去偿还债务,对于超出50万的30万债务,如果子女不愿意,就无需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5-01-25 19:1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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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而言,子女不必拿自己的财产去还父母生前的债。
2. 不过要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就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里承担还款责任。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继承与债务清偿的规定来的。简单说,继承人用得到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该交的税款和债务。要是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要是自愿偿还那另当别论。
3. 继承人要是放弃继承,对于被继承人该交的税款和债务就不用负责清偿了。
4.
总之,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子女是否要为父母生前的欠款担责。

2025-01-25 18:54:1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死刑犯死后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百四十八条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执行死刑的罪犯在执行死刑后,无人收殓活家属拒绝收殓,按照相关条款处理:《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卫生部 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几种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1、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 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 3、经家属同意利用的。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死刑犯在执行前死亡怎么办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正常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免于执行死刑。 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的执行对象是罪犯,执行主体缺失,死刑自然就不再执行。死刑犯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其家属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民事赔偿。 《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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