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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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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夫妻分割公司财产怎么处理

王** 西藏-山南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1.25 07:09:29 326人阅读

打官司夫妻分割公司财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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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打官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财产时,需先明确公司性质,对于夫妻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要先审计,再按相关规定分割,股权分割有多种方式且要注意相关权益保护。
法律解析:
1、明确公司性质后,对夫妻共同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很关键,能确定资产价值和夫妻份额,为后续分割提供准确依据。
2、分割时遵循《民法典》规定,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3、股权分割方式多样,如折价、拍卖、变卖等。其他股东同意一方成为股东,该方可继续持股;不同意且不购买则可转让给第三人。同时,要保护公司稳定运营和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在实际处理此类问题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涉及多方权益。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5 13: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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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打官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公司财产时,第一步得弄清楚公司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要先给公司做个“全面体检”,也就是审计,搞清楚公司资产值多少,夫妻在公司里各占多少份额。
2. 接着按《民法典》来办。夫妻共同财产先由两人商量着处理;商量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3. 公司股权分割有折价、拍卖、变卖等办法。其他股东同意一方当股东,那这方就能继续持股;不同意又不买,就考虑转给第三人。同时,得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权益。

2025-01-25 11:2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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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财产,关键在于明确公司性质。对于夫妻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分割有以下要点:
1. 进行公司审计。确定公司资产价值及夫妻双方在公司中的份额,为后续分割提供准确依据。
2. 遵循法律规定协议处理。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3. 合理分割公司股权。可采取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若其他股东同意,夫妻一方可继续持股;若不同意且不购买,可转让给第三人,同时要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建议在分割前充分收集公司财务等相关资料,确保审计准确;协商时保持理性,争取达成公平协议;分割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2025-01-25 10:5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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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明确公司性质是关键。若为夫妻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需先审计公司,确定资产价值与夫妻份额,这是准确分割财产的基础。
(2)财产分割遵循《民法典》规定。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3)公司股权分割方式多样,包括折价、拍卖、变卖等。若其他股东同意,夫妻一方可继续持股;若不同意且不购买,可转让给第三人。同时要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提醒: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财产时,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具体案情不同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我进一步分析。

2025-01-25 10:4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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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公司性质:在打官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财产时,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弄清楚公司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后续的分割流程会有所不同。
(二)进行公司审计:确定公司性质后,一般要先对公司进行全面审计。通过专业的审计流程,能够准确确定公司的资产价值,以及夫妻双方在公司中各自所占的份额。这一步很关键,因为只有清楚了这些具体情况,才能为后续的财产分割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三)协商分割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怎么分割这些公司财产,按照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四)法院判决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在照顾子女方面付出较多,或者一方在婚姻中没有过错,法院在判决时会适当倾向于这一方。
(五)公司股权分割方式:
    1. 折价、拍卖、变卖等:对于公司股权的分割,可以采取折价、拍卖、变卖等多种方式。折价就是根据股权的实际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拍卖和变卖则是通过公开的市场交易方式,将股权变现后进行分割。
    2. 股东同意一方成为股东:若其他股东同意夫妻一方成为公司股东,那么该方就可以继续持有股权,正常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3. 股东不同意且不愿购买股权:若其他股东不同意夫妻一方成为公司股东,并且也不愿意购买该股权,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将股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但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护公司的稳定运营和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相关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01-25 08:52:4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世上大多数人对于婚姻的态度,若不是出现重大问题,都不会轻易离婚的。婚姻,并不是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而是组成了一个新家庭。不过,若走到了道路尽头,就需要另谋出路了。双方若能达成一致,好聚好散最好。若对离婚持不同意见,就需要走法律程序了。其中分歧较大点就在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
1、婚后财产约定。离婚属于民事案件范畴,尊重意识自治,当事人的约定具有优先效力。当事人对婚后财产具有约定的,分割财产时,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办理。约定优先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要合法有效。主要包括:
(1)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2)约定已经生效,即双方当事人已经签字或按捺手印;
(3)约定不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形,即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情形。
2、法律规定。在没有婚后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对半分割,照顾妇女和无过错方”。适用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割的前提是,没有有效的婚后财产约定。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根据约定优先的原则,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依约办理。如果没有约定,依法办理。依法分割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临界点是结婚登记之日,即结婚日之前形成的财产,各自名下的归个人所有结,不因为结婚而改变财产属性,不发生共有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有协议,将某一项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不禁止,约定有效。
2、婚后财产共同共有。结婚日之后形成的财产,无论是登记在个人名下,还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对于共有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得请求分割;离婚时,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如离婚时未分割或遗漏分割,离婚后可以重新请求分割。
3、跨界财产视情况而定。因为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界限是结婚登记之日,该种界定,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对于不动产而言,只要查看权利凭证的日期即可;对于动产,只要查看商品的购买日期即可。但是,该种分类简单却并不公平,尤其不能处理如下特殊情况:
(1)有些房产购买在婚前,取得房产证在婚后;
(2)另外,有些房产,虽是婚后取得,但系夫妻一方父母全额代付款项购买;
(3)有些房产,一方婚前支付首付,但按揭款是婚后共同支付。此时,如果全凭房产凭证日期判断财产属性未免不公。这三种特殊情况,是新的社会时期出现的新问题,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特殊规定:(1)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房屋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的,系一方个人财产;(2)婚后,一方父母代为全额付款购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小孩名下的,房屋系该一方个人所有;(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后共同还贷所对应的房屋价值,一方应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后财产共同,但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结婚后依然属于个人。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有它的适用范围。
1、夫妻共同财产的肯定范围。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以下财产,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夫妻共同财产的否定范围。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离婚财产分割,首先应该明确,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是属于一方所有。,财产分割的主要原则就是婚前个人所有,不用分割,婚后个人财产,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是会平均分配的。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若双方婚前有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并且约定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优先尊重婚前约定。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5、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6、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二、婚内能否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才可以分割。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即是说,上述两种情况下,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可以在婚内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打好离婚官司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解答如下,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5、对于婚前一方已实际按揭的房地产,而婚后共同支付供楼款的房地产分割,原则上应以离婚时的房地产评估价作为分割基数,计算共同供楼款占整个楼款本息的比例,按此比例乘以房地产评估价所得的数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该部分权益应作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按揭名义人应在将该权益50%的对价支付给对方后才享有该房地产的全部产权。常熟资深离婚律师曹燕贻根据其多年离婚官司经验,为客户提供全程的离婚财产分割服务,主要包含如下:
1、对我方有力之证据收集;主要包含了过错证据,婚外情证据调查及有力我方之证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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