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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陪护费由谁来付

肖* 辽宁-营口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1.24 16:47:07 319人阅读

工伤住院期间陪护费由谁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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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住院期间陪护费的支付,有以下几点情况:
1. 若单位安排了专人护理,相应护理费用由单位承担。这里的费用涵盖护理人员工资等各项成本支出,这是单位应尽的责任。
2. 要是单位未安排护理,且经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同意,那么护理费需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保障职工的护理需求。
3. 当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时,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4. 生活护理费按生活自理程度分三级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025-01-24 22: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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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情况:
如果单位安排了专人对工伤住院职工进行护理,那么相关的护理费用就由单位来承担。这里的护理费用包含护理人员的工资以及为护理工作产生的其他成本支出。比如护理人员的交通补贴、护理用品的购置费用等,只要是和护理工作直接相关的合理费用,都由单位承担。

(二)单位未安排护理的情况:
要是单位没有安排人员进行护理,并且经过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的同意,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护理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有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明确表示同意的相关证据,比如书面协议或者签字确认等。

(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的情况:
当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了伤残等级,而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确实需要生活护理时,护理费就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生活护理费会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为3个不同等级来支付。如果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40%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30%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5-01-24 21:4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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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陪护费支付有不同情况。一是单位安排人员护理时,单位承担护理费用,涵盖护理人员工资等成本。二是单位未安排护理,经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同意,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三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需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生活护理费按生活自理程度分三级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40%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按30%支付。

建议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护理人员,保障工伤职工权益。工伤职工及亲属要了解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应得权益得到落实。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保证工伤保险基金合理使用。

2025-01-24 19:5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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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住院期间陪护费支付分不同情况,单位安排人员护理则单位承担费用;单位未安排护理经同意由单位支付护理费;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且经确认需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生活自理程度分等级按比例支付。
法律解析:
1、单位安排护理时,承担护理相关费用是合理的,因为这是单位对工伤职工应尽的责任,保障职工在受伤期间得到妥善照顾,费用涵盖护理人员工资等成本。
2、单位未安排护理时,经职工或亲属同意后支付护理费,体现了对职工权益的保障,确保有人照顾工伤职工。
3、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有严格条件,需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再按生活自理程度分等级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
若你对工伤住院期间陪护费支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或我进一步咨询。

2025-01-24 18:2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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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单位安排人员护理时,单位需承担护理费用,这涉及护理人员工资等相关成本支出,是单位应尽的责任。
2. 若单位未安排护理,经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同意后,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保障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能得到必要的护理。
3. 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时,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根据生活自理程度分三个等级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40%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按30%支付。
提醒: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应关注自身权益,按规定确认护理费支付主体和标准,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4 18:20:23 回复

1、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一般说来,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工伤保险期间交通费可以找企业报销。   工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可以申请赔偿。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都可以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第4款的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30条第4款规定: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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