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青海法律咨询 > 海南州法律咨询 > 海南州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公司有责任吗

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公司有责任吗

杨* 青海-海南州 社保纠纷咨询 2025.01.24 14:06:52 478人阅读

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公司有责任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海南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海南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公司仍有责任,不能因此免除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即使员工主动表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并出具相关声明,这样的声明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从实际风险来讲,若员工遭遇工伤、患病等需要社保予以保障的情形时,由于公司未履行缴纳义务,使得员工无法享受相应待遇,那么公司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且,劳动行政部门一旦查实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问题,有权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所以,公司应当严格依法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切不可因员工自愿放弃的表象而忽视法律规定,以免面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若公司对社保缴纳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2025-01-24 17:48:01 回复
咨询我

1. 公司责任不可免:员工即便自愿不交社保,公司也有责任。因为给员工交社保是公司法定的、强制的义务,不能因双方约定或员工放弃就免除。
2. 声明无效需注意: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是无效的,若员工出现工伤、患病等需社保保障的状况,因公司没交社保使员工无法享受待遇,公司得担赔偿责任。
3. 处罚风险要规避:劳动行政部门查到公司未依法交社保,会对公司行政处罚。公司应依法履行义务,防法律风险。

2025-01-24 17:26:26 回复
咨询我

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公司确实存在责任。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不可因员工意愿或双方约定而免除。即便员工声明放弃,此声明也无法律效力。

1. 从员工权益保障角度看,社保能在工伤、患病等情况下为员工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公司若未缴纳社保,员工面临相关风险时无法享受应有的待遇,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这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负担。

2. 从法律监管层面讲,劳动行政部门对公司社保缴纳情况有监管职责。一旦发现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会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声誉。

公司应加强对社保政策的学习和宣传,让员工了解社保的重要性。同时,严格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避免因小失大,切实保障员工权益,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2025-01-24 17:05:5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社保缴纳具有法定强制性,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法律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员工自愿不交社保的声明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便员工主动提出并签署相关声明,也无法改变公司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
(3)未缴纳社保存在诸多风险。员工遭遇工伤、生病等状况时,因无社保保障,公司需承担相应费用;劳动行政部门一旦查实,还会对公司施以行政处罚,影响公司信誉和运营。

提醒:
公司务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切勿因员工所谓自愿而忽视此项义务,以免面临法律风险。  

2025-01-24 16:05:44 回复
咨询我

(一)公司应明确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责任,不能因员工自愿放弃而不履行。要向员工做好解释工作,让其了解缴纳社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若遇到员工坚持表示自愿不交社保的情况,公司也不能同意,而应依法依规为其办理社保缴纳手续。

(三)公司要建立完善的社保缴纳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社保缴纳情况,确保所有员工的社保都能按时足额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025-01-24 14:17:22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其员工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参加社会保险,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且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任何一方都不能免除。如果员工不愿意缴纳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这方面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无效的。如果诉到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仍然应当为劳动者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生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关费用。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