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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社保没有工资流水怎么办

汪* 河南-商丘 社保纠纷咨询 2025.01.24 06:13:26 336人阅读

追缴社保没有工资流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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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收集证据是关键。当没有工资流水时,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考勤记录能清晰呈现工作时间与出勤状况,从侧面佐证劳动关系。同事证言可证明在单位工作的事实,工作成果相关材料也能发挥证明作用。
(2)银行转账记录若能表明是单位定期向员工支付款项,即便未标注“工资”,也能作为辅助证据,辅助证明工资发放情况。
(3)若协商补缴社保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效途径。劳动监察部门可检查处理用人单位社保缴纳问题,仲裁机构会依据证据认定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来支持诉求。

提醒:
证据收集要注重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不同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4 13:2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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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追缴社保时没有工资流水,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发放的证据、利用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辅助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当追缴社保缺乏工资流水时,收集其他证据至关重要。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劳动关系,考勤记录可佐证实际工作情况,同事证言能从侧面证明工作事实,工作成果相关材料体现了劳动付出,这些都能辅助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发放情况。银行转账记录若能显示单位定期付款,也可作为证据。若与单位协商补缴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是合法途径。劳动监察部门有执法权,仲裁机构会依据证据认定事实,支持合理诉求。若在追缴社保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确定如何收集证据、进行维权,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4 12:00: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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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发放证据。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要妥善留存。考勤记录能体现工作时间和出勤状况,注意保存好相关记录。同事证言可证实工作事实,可寻找熟悉情况的同事提供帮助。工作成果材料如项目文档、工作报告等也有证明作用。

(二)银行转账记录若能证明是单位定期支付款项,即便未标注“工资”,也可作辅助证据。

(三)与单位协商补缴不成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能检查处理单位社保缴纳情况,仲裁机构会根据证据认定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025-01-24 10:2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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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搜集替代证据:
  没工资流水追缴社保时,要收集能证劳动关系与工资发放的证据。像劳动合同,是最直接证明;考勤记录反映出勤;同事证言证实工作事实;工作成果材料,如项目文档、报告等,都有证明作用。

2. 利用转账记录:
  若有银行转账记录,即便未标“工资”,只要能证单位定期付款给员工,也能当辅助证据。

3. 寻求官方帮助:
  与单位协商补缴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监察部门能查处理社保缴纳,仲裁机构会据证据认定关系与工资,支持追缴诉求。

2025-01-24 08:3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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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社保时若无工资流水,可通过多种方式解决。

1. 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发放的证据。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考勤记录可反映员工工作时间与出勤状况,侧面证明劳动关系;同事证言能证实员工在单位工作的事实;工作成果相关材料,如项目文档、工作报告等,也可辅助证明。
2. 银行转账记录若能表明是单位定期向员工支付款项,即便未标注“工资”,也可作为证据。它能从资金流角度佐证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情况。

3. 若与单位协商补缴社保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会检查用人单位社保缴纳情况并依法处理,仲裁机构会依据双方证据认定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支持合理的社保追缴诉求。

建议在收集证据时,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确保能有效支撑自己的诉求。同时,要及时采取行动,避免超过法定时效。

2025-01-24 07:39:42 回复

对于什么是指社保补缴征集流水号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补交社保:
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
3、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4、工伤保险不可以补交,如果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共伤,职工工伤所产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5、生育险是可以补交的,可以要求你单位帮你补交。
以成都为例: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1、单位填报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需提供招工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表》
3、编制外人员需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或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的法律文书、社保稽核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提交职工补缴的书面申请。
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处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流程
1、业务咨询: 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个人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2、分析考察: 依据用人单位、个人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
3、提出社保代理方案: 根据不同用人单位、个人的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社保代理方案;
4、洽谈方案: 代理公司与被代理人研究、协商社保代理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社保代理方案;
5、签订《社保代理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社保代理协议》;
6、收集被代理人公司的资料、信息并加以整理;
7、签订代理协议。

您好,关于社保补缴征集流水号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补交社保:
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
3、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4、工伤保险不可以补交,如果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共伤,职工工伤所产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5、生育险是可以补交的,可以要求你单位帮你补交。
以成都为例: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1、单位填报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需提供招工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表》
3、编制外人员需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或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的法律文书、社保稽核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提交职工补缴的书面申请。
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处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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